各学院(中心、研究院、所):
根据《江苏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江大校〔2014〕204号、《江苏大学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励实施细则》规定,为做好2017级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评定、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工作
2017级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将采用学生申请、学院(中心、研究院、所,下同)审核、研究生院评定的方式进行。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我校录取的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指全脱产学习,入学时档案、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并且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
(一)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其中申请一、二等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前须取得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奖励标准及对象为:
1.一等奖,30000元。奖励对象为来源于原“985工程”高校的毕业生,或被录取为我校博士点学科、“江苏高校优势学科”的硕士点学科(药学、生物学)及ESI排名前1%主要贡献学科(化学)的推荐免试生。
2.二等奖,16000元。奖励对象为被录取为我校其它硕士点学科的推荐免试生,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毕业生:
(1)来源于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2017《中国大学评价》前100强高校;
(2)研究生入学总成绩排名专业前10%。
3.三等奖,6000元。奖励对象为被录取的其他研究生。
(二)博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设一等奖和二等奖两个等级,奖励比例100%。奖励标准为:
1.一等奖,30000元。奖励对象为免试推荐、硕博连读生。
2.二等奖,12000元。奖励对象为被录取的其他研究生。
二、评定工作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填写申请表(附件一),连同学历学位等证明材料及时交至所在学院。
9月12日下午下班前,各学院汇总并审核申请材料,确定获奖者名单,填写《××学院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汇总表》(附件二)并报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楼520室)。
研究生院将对获奖名单进行评定,并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后正式发文。
三、发放工作
9月30日前,研究生院将新生学业奖学金名单及奖学金发放金额报校财务处,由财务处按照学校规定统一发放至学生个人账户。
新生学业奖学金分期发放:硕士新生一等奖30000元分第一、第二、第三共三个学年(10000元/学年)发放,二等奖16000元分第一、第二两个学年(8000元/学年)发放,三等奖6000元第一学年一次性发放;博士新生一等奖30000元分第一、第二、第三共三个学年(10000元/学年)发放,二等奖12000元第一学年一次性发放。
本次新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工作时间较紧,请各学院务必认真对待,密切配合,通知到每位研究生新生,确保申请工作的有序进行。
江苏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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