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江苏大学201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江苏大学计算机科学与通信工程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细则。
一、 专业复试线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38 |
≥38 |
≥57 |
≥57 |
≥285 |
二、 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类别 |
招生计划 |
推免人数 |
080904 |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
学术学位 |
2 |
0 |
081001 |
通信与信息系统 |
学术学位 |
11 |
0 |
081100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学术学位 |
5 |
1 |
0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学术学位 |
34 |
4 |
083500 |
软件工程 |
学术学位 |
4 |
0 |
085208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专业学位 |
9 |
0 |
085211 |
计算机技术 |
专业学位 |
35 |
6 |
085212 |
软件工程 |
专业学位 |
5 |
0 |
三、 调剂基本条件
可接收调剂专业: 080904电磁场与微波技术、081001通信与信息系统、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11计算机技术、085212软件工程。
调剂原则:
1、总分、单科达到我院公布的专业复试线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由各学科带头专家对拟调剂考生资料进行审阅,综合考虑考生的本科毕业院校、专业及其学习工作背景,具有突出创新能力或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突出、初试成绩符合我院自主确定的复试分数线的优质生源,可优先调剂。
4、一志愿报考学术学位考生可调剂到专业学位,但专业学位不可得调到学术学位。
5、我院优先接受填报且仅填报江苏大学的考生。
四、 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复试采用差额复试办法进行,差额比例控制在150%以内。一志愿和调剂学生同时参加复试。复试包含资格审核、心理测试、体格检查、复试科目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能力面试成绩×4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满分100分。
1、资格审核:以合格或不合格计,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参加复试。
2、心理测试:结果仅作参考,不计入总成绩。
3、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科目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具体科目如下:
专业 |
复试科目 |
080904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
953电磁场理论、954射频与微波电路选一 |
081001通信与信息系统 |
951信号与线性系统、952数字信号处理选一 |
081104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
948程序设计、950数字逻辑选一 |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949数据库原理、950数字逻辑选一 |
083500 软件工程 |
|
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 |
952数字信号处理 |
085211计算机技术 |
955数据结构 |
085212软件工程 |
注意:在复试科目可选的情况下,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一致。
5、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综合能力面试注重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考核成绩的依据和权重是:(1)本科阶段学习院校情况及本科阶段成绩,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10%;(2)采用题库试题考核方式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80%;(3)参加硕士研究生复试之前实习以及发表论文、参加课题研究等科研情况,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10%。
其中第(1)、(3)部分由资格审核小组按照评分依据,根据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在综合面试前进行评分,其中成绩单须加盖毕业单位公章,科研立项证明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考生还须提供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由学院留存备案。第(2)部分根据复试专业分组由各复试小组成员进行现场考核。
第(1)部分评分依据如下:
类别 |
评分依据 |
加分分值 |
备注 |
毕业院校 情况 |
985院校本一毕业 |
5 |
|
211院校及江苏大学本一毕业 |
4 |
||
其他本一院校毕业 |
3 |
||
本二院校毕业 |
2 |
||
本三院校毕业 |
1 |
||
本科期间学习成绩 |
无课程不及格 |
2.5 |
|
1门 /2门/3门课程不及格 |
2/1.5/1 |
||
4门及4门以上课程不及格 |
0.5 |
||
奖学金及优秀学生情况 |
国家奖学金/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三好标兵 |
2.5 |
不重复加分,取最高分 |
校一等奖学金/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
2 |
||
校二等奖学金/院系级三好学生/院系级优秀学生干部 |
1.5 |
||
校三等奖学金 |
1 |
||
院/系奖学金 |
0.5 |
第(2)部分由学科专业组专家在面试前2小时封闭命题形成试题库,命题专家可根据本专业特点,选择采用口试的面试形式。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注重考察其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考生随机抽取题目并当场作答,同时,面试小组成员提出问题,由考生实时回答。由综合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当场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算平均成绩。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分钟。
第(3)部分评分依据如下:
类别 |
评分依据 |
加分分值 |
备注 |
|
创新及科研能力 |
获奖情况 |
国家级奖项/国家优胜奖 |
10/6 |
可累积加分,最高取10分 |
省级一/二/三等奖/优胜奖 |
|
|||
校级一/二/三等奖/优胜奖 |
|
|||
学术论文 发表情况 |
SCI检索第一作者/其他排名 |
10/5 |
||
核心或EI检索第一作者/其他排名 |
8/4 |
|||
非核心正式刊物第一作者/其他排名 |
6/3 |
|||
毕业设计或 毕业论文 |
省优秀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 |
10 |
||
校优秀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 |
5 |
|||
科研立项情况 |
国家级/省级/校级科研立项 |
|
||
专利及软件 著作权 |
发明专利授权排名第一/其他排名 |
10/5 |
||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排名第一/其他排名 |
8/4 |
|||
发明专利申请排名第一/其他排名 |
6/3 |
|||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排名第一/其他排名 |
4/2 |
|||
取得软件著作权证书排名第一/其他排名 |
8/4 |
|||
其他 |
主创公司/有创业背景 |
8/4 |
6、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与综合面试同时分组进行。由学院成立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命题小组,于测试前2小时封闭命题。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测试时考生当场随机抽取题目用英文作答,并与测试小组老师进行实时全英文对话,由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老师和综合面试专家当场给出成绩,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算平均成绩。
五、 拟录取原则
1、招生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复试成绩总分×50%,满分100分。
3、各专业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专业复试考生的名次,并在本专业的招生规模内确定拟录取名单。总分相同时,按统考科目英语、数学成绩顺序进行排名。
4、复试总分不及格或综合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 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环节 |
时间 |
内容及要求 |
地点 |
复试准备 |
|
考生登录江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硕士招生->复试通知单查询),根据复试专业填报复试科目等信息,并打印复试通知单。(第一志愿考生3月28日后填报,调剂考生4月5日后可填报) |
|
报到、资格审核 |
8:30—11:30 |
缴纳80元复试费和20元体检费 考生提供考生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单、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已注册的学生证,若学生证丢失,须提供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本科阶段成绩单、思想品德考核表、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本科期间获奖、参加科研立项、发表学术论文等情况证明材料。 |
计算机楼213 |
体检 |
8:30—15:00 |
领取体检表(须贴一寸近照),进行常规体检,无须空腹。 |
校医院 |
心理测试 |
|
进行网络心理测试。 |
学校计算中心(老图书馆二楼) |
笔试 |
8:00—10:00 |
复试科目考试,须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 |
具体安排见报到时通知 |
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
13:00开始 |
综合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按复试专业分组进行,考生须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等。 |
计算机楼,具体安排见门厅通知 |
复试结果 |
|
公布复试结果通过研招网平台向考生发布,请考生及时回复。对不予录取的考生,学院将安排专人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
研招网、计算机学院网站 |
七、 破格复试政策及要求
1、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名列前茅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
2、第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不得安排考生破格复试。
3、破格复试考生成绩实行“破格一门统考科目成绩或总分,分差不得超过10分”的原则,且所破格统考科目成绩不得低于30分。
4、申请破格复试考生须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破格复试人数不超过招生规模的3%。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申请破格复试考生的成绩和考生提供的业绩表现材料等,对照破格条件,严格审查后方能填报《江苏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破格复试申请表》(
八、 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本细则由江苏大学计算机科学与通信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涉及部分遵照《江苏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江大研[2014]3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江苏计算机科学与通信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