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财经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江苏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江大研〔2014〕3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江苏大学财经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纪检委员及学科带头人组成
二、专业复试线
专业名称 |
政治 |
外语 |
专业课一 |
专业课二 |
总分 |
应用经济学 |
≥45 |
≥45 |
≥68 |
≥68 |
≥330 |
应用统计专业硕士 |
≥45 |
≥45 |
≥68 |
≥68 |
≥330 |
资产评估专业硕士 |
≥45 |
≥45 |
≥68 |
≥68 |
≥330 |
统计学 |
≥45 |
≥45 |
≥68 |
≥68 |
≥330 |
会计学 |
≥48 |
≥48 |
≥72 |
≥72 |
≥335 |
会计专业硕士 (工作日授课班) |
|
≥60 |
≥82 |
|
≥200 |
会计专业硕士 (非工作日授课班) |
|
≥50 |
≥82 |
|
≥180 |
注:1、会计专业硕士(工作日授课班)既招收应届毕业生,也招收非应届毕业生;会计专业硕士(非工作日授课班)原则上招收非应届毕业生。会计专业硕士(非工作日授课班)考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不调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2、会计专业学位考生复试工作分工作日授课班培养形式和非工作日授课班培养形式分别进行。达到会计专业硕士(工作日授课班)复试线的应届生只能参加工作日授课班培养形式的复试;达到会计专业硕士(工作日授课班)复试线的非应届生既可以选择参加工作日授课班培养形式的复试,也可以选择参加非工作日授课班培养形式的复试,但每位考生只能参加一种培养形式的复试,最终选择的意向在资格审查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经确认后不得更改;达到会计专业硕士(非工作日授课班)复试线而未达到会计专业硕士(工作日授课班)复试线的考生只能参加非工作日授课班培养形式的复试。
3、会计专业硕士(工作日授课班)收费标准为1.5万元/年,学制3年;会计专业硕士(非工作日授课班)授课时间一般为周末,收费标准为2万元/年,学制3年,学校不安排住宿。
三、复试内容、计分办法和要求
(一)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资格审查、复试科目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会计专业学位考生还需加试思想政治理论。
(二)计分办法及具体要求
1、资格审查和体格检查以合格和不合格计。
2、心理测试结果仅作参考,不计入总成绩。
3、会计专业学位考生需加试的思想政治理论为笔试、开卷考试,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不计入总成绩。
4、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复试科目笔试占50%,综合能力面试占4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10%。复试科目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均实行百分制。
(1)复试科目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依据《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进行。
(2)综合能力面试注重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考核成绩的依据和权重是:A、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10%;B、复试小组采用现场提问方式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80%;C、参加硕士研究生复试之前实习以及发表论文、参加课题研究等科研情况,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10%。
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综合能力面试时只对综合能力面试中的B部分进行考核,并当场给出成绩。A和C部分在面试前根据考生提供相关材料进行打分,最后对复试小组的每位教师给出的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加权平均计算该考生的综合能力面试成绩。
A部分的评分依据是:①本科阶段学习成绩无不及格现象,加5分;2门及以下课程不及格加4分;3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加3分。②本科阶段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学校一等奖学金加2分,获得学校二等奖学金加1.5分,获得学校三等奖学金加1分。同一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学校学习奖学金,以国家奖学金计分。第②项得分最高计5分。
C部分的评分依据是:有实习、实践经历加5分;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加3分;参加大学生科研或老师课题加2分。
A和C部分的打分需考生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加分以考生提供的原件为准,成绩单须有毕业学校公章,大学生科研立项证明(教师课题申报书、结题证书)有主管部门公章。复印件学院留存备案。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取测试教师与考生问答或对话的形式进行,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将复试组中专门负责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的每位教师所给出的成绩加权平均计算后的成绩为考生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
四、录取工作
(一)总成绩计算办法
学院对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出考生总成绩。
会计专业学位考生的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3×50%+复试总分×50%。
其他专业学位及学术学位考生的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总分×50%。
(二)录取原则
1、学院原则上按照120%—150%差额复试比例进行复试,会计专业硕士按照180%差额复试比例进行复试。根据各专业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人数,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会计专业硕士按照工作日授课班和非工作日授课班两种培养形式分别录取。
2、复试总分不及格者(即复试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环节时间安排
环节 |
时间 |
内容及要求 |
地点 |
资格审查 |
4月11日 8:30—16:00 |
考生报到及报考资格审查,考生提供初试准考证原件、复试通知单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已注册的学生证及复印件)、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思想品德考核表原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及综合能力面试A和C部分的打分所需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会计专业硕士非工作日授课班培养形式复试的考生必须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加盖公章。 |
三江楼 1301 |
体格检查 |
4月11日 8:30—14:00 |
考生领取体检表(须贴一寸近照)等,进行心理测试及常规体检、抽血化验。无需空腹。 |
具体安排见学院网站或报到处通知 |
心理测试 |
4月11日 |
|
|
笔试 |
4月12日 9:00—11:00 |
复试科目考试 |
具体安排见学院网站或报到处通知 |
4月12日 14:00—17:00 |
会计专业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
||
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
4月12日 14:00开始 |
除会计专业硕士之外的专业考生 |
具体安排见学院网站或报到处通知 |
4月13日 8:30开始 |
会计专业硕士考生 |
本细则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细则中未涉及部分,遵照《江苏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江大研〔2014〕3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511-88792188
江苏大学财经学院
2014年4月2日
附件:财经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人数
附件:
财经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人数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或培养形式 |
招生人数 |
推免生数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国际贸易与跨国投资 |
14 |
1 |
产业发展与区域经济 |
2 |
|
||
金融与财政经济 |
2 |
1 |
||
025200 |
应用统计 专业硕士 |
|
3 |
1 |
025600 |
资产评估 专业硕士 |
|
4 |
1 |
027000 |
统计学 |
|
12 |
1 |
120201 |
会计学 |
|
16 |
2 |
125300 |
会计专业硕士 |
工作日授课班 |
50 |
5 |
125300 |
会计专业硕士 |
非工作日授课班 |
4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