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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2014年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江苏大学 /2014-06-09

 根据《江苏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江大研〔2014〕6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如下细则:

 

一、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组和资格审查工作组

1.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纪检委员、学科带头人和各系主任组成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组长由院长担任,并实行组长负责制。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职责和要求如下:

(1)负责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其进行有关复试原则、政策、纪律等方面的培训,规范工作行为。

(2)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后上网公布。

(3)负责本单位复试科目的命题、制卷、考试组织与评卷工作。复试科目名称及命题范围为《江苏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简章》”)所公布的相关内容。

(4)复试科目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命题人员信息对外保密。

(5)负责审核复试结果汇总表(含考生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等)。

2.复试工作组

依学科成立复试工作组。复试工作组成员由学科带头人、博士研究生导师、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等组成。每个复试工作组不少于5人,并另设秘书1名。

复试工作组的具体工作职责和要求如下:

(1)负责完成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面试工作。

(2)负责填写《2014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能力面试记录》,当场评出考生的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复试工作组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

3.资格审查工作组

资格审查工作组成员由学院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研究生培养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及各系推荐的1名教师构成。

资格审查组负责完成报到、收取递交的材料,负责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者,报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取消复试资格;同时负责建立考生个人复试档案,包括考生报考资格审查材料和各项复试考试材料,以备核查和存档。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按“招生简章”公布的数量执行。

 

三、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资格认定

初试成绩符合学校公布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免试推荐的考生不参加复试。

 

四、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复试包含资格审核、专业能力复试科目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复试科目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复试总成绩按下列方式计算:

复试成绩总分=(专业能力笔试科目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2。

1、资格审核:以合格或不合格计,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参加复试。

2、复试科目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具体科目按招生简章执行。

3、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综合能力面试从以下三方面对考生进行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考核成绩的依据和权重是:

(1)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20%;

(2)采用现场问答的方式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50%。

(3)参加博士研究生复试之前发表论文、参加课题研究等科研情况,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30%。

其中第(1)和第(3)部分由资格审核小组按照评分依据,根据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在综合面试前进行评分,其中成绩单须加盖毕业单位公章,科研立项证明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考生还须提供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由学院留存备案。第(2)部分根据复试专业分组由各复试工作组成员进行现场考核,由复试工作组成员(不少于5人)当场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

 

五、拟录取原则

1、招生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总成绩=初试成绩÷2×50%+复试成绩×50%

3、复试总分不及格(即复试总分低于60分者)或综合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对于科研或综合素质等方面较差,复试工作组成员一致或大多数认为不适合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考生,无论其初试成绩如何,都不予录取。

 

六、其他

1、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

2、凡有亲属(指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姻亲)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必须回避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者追究责任。

3、其它未尽事宜请参照《江苏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江大研〔2014〕6号)执行。

本办法由江苏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七、复试日程安排 

1. 报到、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5月21日上午8:30-9:20

地点:汽车学院楼504

2. 复试科目考试时间:2014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

地点:汽车学院楼504

3. 综合能力面试时间:2014年5月21日下午14:30始

地点:汽车学院楼310、313 等候地点:汽车学院楼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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