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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临床医学院2013年度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江苏大学 /2013-12-23

 根据《江苏大学2013年硕士招生调剂、复试情况说明》的精神,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进一步规范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程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校研究生院如对复面试有新的规定本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将作出相应调整。

一、复试原则

1.达到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A区分数线的全部一自愿考生。

2.上线生源不足专业将从调剂生源中选择。调剂缺额请关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3.调剂志愿上线人数较多的专业,调剂遵从2013年国家公布的临床医学前20位的院校优先、分数优先、填报时间优先的原则,决定复试人选;专业调剂志愿上线人数不足时,在国家规定范围分数线依次递减确定。调剂工作在4月7日前完成。

4. 复试原则为差额复试,各专业面试复试比例约为1:1.2--1:1.5左右。

5专业复试课程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6.面试考核小组对考生外语、医学相关知识、心理状态或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一致或大多数专家认为不具备研究生培养条件的考生,无论其它考试项目成绩如何,都不予录取。

二、复试内容

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

1.英语听力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30分)

2.专业课及专业外语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150分)

报考临床医学院各专业的考生其专业课及专业外语笔试均为临床医学基础综合。

 (1)参考书:不特别指定,2010年以来的病理学和病理生理学的最新版教材均可。

 (2)考试形式:闭卷。

 (3) 考试主要内容:疾病的基本病理变化和基本理论问题。

 (4) 笔试题型:A型选择题、论述题和专业外语翻译。

⑸题量分值:专业  130分,专业外语20分。

 3.综合知识和能力考核面试。  (100分)

 (1)按各专业(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肿瘤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侧重面试。参考书为各专业教材。

 (2)对应届毕业的考生,着重考核其应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对在职报考的考生,着重考核其专业业务能力,了解其对临床疑难问题的认识。

应用本三级学科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40分,其余三级学科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30分,本学科相应基础知识应用能力30分。专业面试由专家对前两项进行评分,每个专家单独评分,平均分为考生的最终得分。参加复试的导师在《硕士研究生面试评分表》上按人打分并签名,材料存档备查。

4.英语口语水平面试 (20分)

 时间每人5分钟,分二部分:

  (1)考生自我述约3分钟,考分为10分。

  (2)考生就主考老师所出的题目作个人发言。约2分钟,考分为10分。。

 外语口语:能用外语就指定的话题进行口头交流,基本没有困难20分;能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口头交流,虽有些困难,但不影响交流15分;能基本听懂问题,能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简单的口头交流10分;能听、说50%以下的为9——0分。

三、复试时间安排

时间

内容

地点

4月12日

上午8:30—11:30

考生报到及报考资格审查,考生提供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单/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已注册的学生证)/本科(高职高专)阶段成绩单/思想品德考核表

研究生综合楼一楼大厅

4月12日

上午8:30—下午2:00

考生领取体检表(须贴一寸近照),进行常规体检、抽血化验,无需空腹

江苏大学职工医院

4月13日

上午8:00—8:30

英语听力测试(非外国语专业考生自备无线耳机,外国语专业听力测试见外国语学院安排)

研究生综合楼

4月13日

上午8:40—11:40

复试科目考试

4月13日下午

综合面试

见学院面试安排

4月14日全天

学院面试安排:

4月13日下午1:30-6:00;4月14日上午8点开始全天。江苏大学北固校区

 (1)13日下午l:30学术型研究生各面试小组专家在临床医学院八楼会议室集中讨论面试有关注意事项;考生在江苏大学北固校区T5教室集中宣布面试顺序,面试有关注意事项。下午2:00开始,分组面试。 

(2)4月14日上午8点专业学位研究生面试小组专家在临床医学院八楼会议室集中讨论面试有关注意事项;考生在江苏大学北固校区T5教室集中宣布面试顺序,面试有关注意事项。上午8:30开始面试。

四.考生录取

1. 以第一和第二志愿各专业考生考核总成绩分别排序,择优录取。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30%

2总体上尊重学生的志愿,但招生工作小组有权利根据实际报考情况对考生进行相关专业的调剂,凡不服从学院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3.专业学位通过二自愿入取的考生,其中50%作为自筹经费类型执行,各专业自筹经费研究生计划将按照各专业实际复试人数在面试前确定,面试专家组经综合考核后确定排序后50%左右的考生为自筹经费研究生,确定为自筹经费研究生的考生按规定签署相关协议。

五.未尽事宜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集体决定。

                                                2013-4-3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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