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江苏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保证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选拔优质生源,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规范2013级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特此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组织工作
1、学院组成江苏大学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复试工作。
2、各学科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硕士生导师不少于3名,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名,并设立组长1名,另下设秘书1名。
3、学院联系方式0511-88780182-610、13913443658 韦老师。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
1、根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2确定参加复试人数。各类别最低复试分数线分别为:
美术学(学术型):329分;
设计艺术学(学术型):364分;
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型):305分。
2、一志愿报考我院、达到国家线以上又未能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请及时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
三、复试成绩的确定及录取办法
1、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150分;综合面试150分(其中英语听力30分,口语20分,面试100分)。
2、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70%+复试成绩总分÷3×30%。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凡是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复试报到时可领取加分申请表,并复试时提供所有获奖、专利及论文和著作等相应原件,须为2012年12月底之前正式公布和发表。(此项在面试中予以加分,加分不超过5分,加分后的面试成绩还是不超过100分)。
附:加分分级标准:
①非文字成果类(竞赛类获奖):国家级4分;省部级3分;市厅级2分;校级1分(由于各级奖项名称不统一,级别分类以主办单位为参考,加分奖项不累积,以最高级别分为加分项)。
②文字成果类:学术专著(第一):4分;前三名:3分;重要参加者:2分;学术论文(第一;核心期刊):3分; 学术论文(第一;省级期刊):2分(文字成果加分奖项不累积,以最高级别分为加分项)。
③专利类(排名第一):发明专利:5分;实用新型专利:3分;外观设计专利:1分。
加分总成绩核算:(①+②+③)×30%
江苏大学艺术学院
二○一三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