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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江苏大学 /2013-12-23

 为了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科学、规范地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查,根据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具体情况,特制定我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如下: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学院专门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结果负责。

2、按一级学科成立以研究生导师为成员的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5人,设组长和秘书各1名。组长负责复试的各个环节,秘书负责复试记录、考生资格审查和协助安排复试等有关事宜。

3、各专业进行复试时,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凡参加复试的教师,都应认真学习有关招生复试的文件和本办法,明确责任,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保证复试质量。复试过程中,要当场评分,作好记录。

4、复试小组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该名单不得在复试前提前公布。

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达到国家分数线后参加复试。

(2)通过调剂报考我院的考生,根据考生初试总分成绩、英语成绩并结合考生所在学校和报考第一志愿学校情况综合考虑,依据我院招收专业的计划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3)参加复试考生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1.2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后上网公布。

三、复试内容和成绩评定

复试内容包括考生报考资格审查、综合面试、思想品德考核、专业课考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以及体检。其中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与检查见学校文件,由学院负责的内容如下:

1、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对准予复试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核查,主要核查考生的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单、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核查学生证、本科阶段成绩单)和思想品德考核表等相关材料,对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名资格者,准予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取消复试资格。

2、综合面试和英语口语水平测试

采取口试与实验技能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口试内容包含考生的英语口语测试,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实验技能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实验动手操作技能。口试时间为10分钟,实验技能考核为60分钟。综合面试或实验技能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品德考核

考查考生的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学习态度和遵纪守法等方面,主要参阅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品德考核表。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成绩评定

复试总成绩为300分,其中英语听力测试30分,专业课考试150分,综合面试120分(含英语口语测试20分、专业知识和实验技能考核各50分)。英语听力测试成绩由学校给出,其它三部分成绩由学院给出,面试成绩由复试小组现场评分。

四、综合面试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4月13日下午1:00 集中地点:化工楼107教室

五、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的确定

总成绩 =(初试成绩总分÷5×70%)+(复试成绩总分÷3×30%),复试小组按考生的志愿类别(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和总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经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的确定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1、在本办法中未涉及的其他事宜均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2、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江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江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二O一三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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