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单位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学院专业复试线
本院所有学科均按全国研究生招生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其中力学学科按照顾专业执行。
1、复试形式
笔试加面试。
2、内容和要求
总成绩300分,包括英语听力测试(30分),专业课考试(150分)、英语口语及翻译测试(20分)、综合知识和能力考核(100分)等四部分成绩。专业课考试科目按江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科目执行。
复试成绩为上述四部分成绩之和,其中英语听力测试成绩由学校给出,其它三部分成绩由学院给出。
二、调剂原则和程序
1、可接收调剂专业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固体力学、工程力学、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及防护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2、调剂原则
综合考虑考生毕业学校、所学专业、考生总分及单科成绩后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名单。
3、调剂程序
考生报名→各学科讨论确定面试名单→参加面试
三、综合面试时间、地点安排
1、时间
2013年4月13日下午2:00
2、地点
力学学科(含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固体力学、工程力学):力学与工程科学系会议室(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05室);
土木工程学科(含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及防护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土木工程系会议室(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406室)。
四、拟录取原则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70%+复试成绩总分÷3×30%。
排名方法:按综合成绩第一志愿与调剂志愿分别排名,按照第一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1、资格审查
主要核查考生的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单、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核查学生证、本科阶段成绩单)、思想品德考核表等相关材料,对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名资格者,准予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取消复试资格;
2、复试
总成绩为300分,包括专业课考试(150分)、英语听力测试(30分)、英语口语及翻译测试(20分)、综合知识和能力考核(100分)等四部分成绩。其中英语听力测试成绩由学校给出,其它三部分成绩由学院给出,面试成绩由复试小组现场评分;
3、综合面试安排见第三条;
4、复试结果公布。
复试结果将根据综合成绩,经复试小组合议确定后报学院复试领导小组确认,再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统一网上公布。
六、推荐免试生的要求
合格的推免生直接列入国家计划培养,不需参加此次复试。
七、本细则未涉及部分
除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有明确规定,由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和省等上级部门研究生招生政策相悖之处,以上级部门文件为准。
八、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程老师:0511-88797036;15061490026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2013 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