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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环境学院 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江苏大学 /2013-12-23

 根据江苏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江苏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环境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管领导负责,成立五人以上复试专家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应具备副高以上职称,各小组安排一名秘书,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3.学院各专业一志愿复试分数线为初试总分295分以上,调剂志愿复试分数线为初试总分300分以上,英语、数学高分者优先考虑,按1:1.2比例确定复试人数。

4.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成绩满分为15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其中英语听说能力占50分(听力成绩占30分,口语成绩占20分),考生的复试成绩为上述二部分成绩之和。英语听力测试成绩由学校给出,其它成绩由学院给出,其中面试成绩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打分,要有现场记录和签字并妥善保存。

各专业复试科目已在我校2013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由考生按要求自行选考。考生选考的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已考科目相同。

5.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对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在综合评定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的基础上,拟订建议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保证公平、公正。

6.推荐免试生和2012年保留入学资格生不需参加复试。

7.各专业按学校下达的招生规模和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70%+复试成绩总分÷3×30%),按志愿类别(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备选名单并排定名次,985和211院校(不含分校)学生优先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统一公布。

8.复试时,对于外语、科研或综合素质等方面较差,复试小组成员一致或大多数认为不适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考生,无论其初试成绩如何,都不予录取。

9.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江苏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江苏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10.本细则由环境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江苏大学环境学院

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一、复试程序

复试包括英语听力、专业课笔试、外国语口语测试及综合面试四部分,其中英语听力(4月13日上午8:00-8:30)、专业课考试(4月13日上午8:40-11:40)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英语口语测试、综合面试由学院复试小组考核。

英语口语测试、综合面试程序:自我介绍→英语口语测试→复试小组提问考核综合知识和能力。

面试次序由抽签或公布的面试名单次序确定,逐一进行。

二、复试内容

英语听力,专业课笔试,外国语口语测试,综合面试。

三、复试方式

口试和笔试

四、复试时间

综合面试:2013年4月13日13:30

五、复试地点

环境科学(077601):主A楼103

环境工程(083002)、环境工程(085229):主A楼106

安全科学与工程(083700)、安全工程(085224):主A楼102

六、其它注意事项

请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2013年4月13日13:15准时到达主A楼105教室集合等候面试。

环境学院

2013年硕士研究生综合面试

一、综合面试程序

自我介绍→英语口语测试→综合知识和能力考核。

面试次序由抽签或公布的面试名单次序确定,逐一进行。

二、综合面试时间

2013年4月13日13:30

三、综合面试地点

环境科学(077601):

主A楼103

环境工程(083002)、环境工程(085229):

主A楼106

安全科学与工程(083700)、安全工程(085224):

主A楼102

四、注意事项

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2013年4月13日13:15准时到达主A楼105教室集合等候面试。

江苏大学环境学院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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