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江苏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13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江苏大学 /2013-12-23

 根据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单位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学院专业复试线

各专业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统招分数线。

二、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1、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核查考生的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单、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核查学生证、本科阶段成绩单、四、六级证书)、思想品德考核表等相关材料,对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名资格者,准予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取消复试资格。

2、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面试、思想品德考核、专业课考试、外国语听力、口语、翻译水平测试和体检等。

3、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成绩满分15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其中英语听说能力占50分(听力成绩占30分,口语成绩占20分),考生的复试成绩为上述两部分成绩之和。英语听力测试成绩由学校给出,其它成绩由学院给出,面试成绩由复试小组现场评分。

四、调剂原则和程序

可接收调剂专业:流体力学、流体机械及工程、化工过程机械、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动力工程(专业学位)

调剂原则:根据初试成绩、考生本科专业基础情况和教授推荐情况择优调剂。

调剂程序:首先与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联系明确调剂意向,登录国家研究生招生调剂网并填报调剂志愿,学院考察考生的综合情况,确定调剂对象并发复试通知,考生在2小时内给予确认,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复试确认的考生以及有意参加其他学校调剂复试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五、综合面试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2013年4月13日下午13:30

地点:江苏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4楼报告厅1419

六、拟录取原则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30%

(1)合格的推免生直接列入国家计划培养,不需参加此次复试。

(2)其他考生按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30%)排序作为录取依据。

(3)根据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统一安排,公布复试结果。

(4)复试通过后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寄(送)回档案,未收到档案或未通过政审者不予录取。

(5)所有考生(不含推荐免试生)还须经过体检、政审及其他有关情况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包括时间、地点和要求)

1、资格审查 时间:4月12日上午8:30—11:30地点:研究生综合楼一楼大厅

2、笔试4月13日上午8:00—8:30/英语听力测试(自备无线耳机)/研究生综合楼

4月13日上午8:40—11:40/复试科目考试/研究生综合楼

3、面试 时间:4月13日下午13:30 /综合面试/见报到处通知,能动楼1419

4、体检时间:4月12日上午8:00—下午2:00;地点:研究生综合楼

5、复试成绩公布:48小时内在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公布。

6、拟录取信息经校研招办审核通过后统一网上公布。

八、推荐免试生的要求(如复试、体检等)

推荐免试生的复试、体检工作已在2012年的10月完成,故不再参加本次的复试、体检。

九、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有明确规定,由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许老师,88780211-8105, EMAIL:yhxu@ujs.edu.cn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13年 4月3日

相关话题/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