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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13级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资格认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江苏大学 /2013-12-23

 一、  机械工程学院2013级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资格认定

根据机械工程学院2013年一志愿硕士研究生生源状况,机械工程学院各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比例为1.2:1左右。各专业复试资格认定要求:

1、 机械工程学院2013级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认定的指导原则

1)        一志愿优先原则:一志愿考生优先取得复试资格,一志愿考生院内、校内调剂享受完全的一志愿考生待遇。

2)      按 照一级学科认定复试资格原则:根据生源状况和学科特色按照一级学科分别制定机械工程(学术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电子工程,专业 型)、光学工程(学术型、专业型)、仪器科学与技术(学术型:精密仪器及机械、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专业型)三个一级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认定条件。

3)      一级学科平衡原则:机械工程学术型(包括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电子工程等3个二级学科专业)原则上不接受二志愿调剂生,统一制定复试门槛分数线,满足复试资格条件人数较多的二级学科专业可内部调剂到人数较少的二级学科专业,但不能反向调剂。

4)      回避原则:所有考生及其直系亲属回避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

2、机械工程学术型、专业型一志愿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认定

1)      机械工程专业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考生必须同时满足:达到机械工程专业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门槛分数线,并且达到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方可参加报考专业的复试。

2)      按照1.2:1左 右复试比例,机械工程学科相关专业(机械电子工程学术型、机械工程专业型)尚有极少量复试名额,本着一志愿一级学科平衡原则,达到机械工程专业型、学术型 硕士研究生复试门槛分数线,但达不到原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在机械工程学科相关专业具有复试名额的前提条件下,可以申请参加机械工程学科相关专业复 试,经学院复试领导小组研究,择优给予复试机会,指标极其有限,满额为止。

3)      机械工程专业型、学术型(包括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电子工程等3个二级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门槛分数线: ①【总分310、政治50、英语50、数学80、专业课100】,或者②【总分320、政治50、英语50、数学75、专业课100】。

4)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复试门槛分数线上线生源充裕,该专业复试资格条件为:达到机械工程(专业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门槛分数线,并且总分≥350的考生。

5)      机械设计及理论专业复试门槛分数线上线生源充裕,该专业复试资格条件为:达到机械工程(专业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门槛分数线,并且总分≥330的考生。

6)      机械电子工程学术型、机械工程专业型复试资格条件为:达到机械工程(专业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门槛分数线的考生。

3、光学工程(学术型、专业型)一志愿复试分数线:总分300、政治45、英语45、数学60、专业课80

4、仪器科学与技术学术型、仪器仪表工程专业型一志愿复试分数线:总分300、政治45、英语45、数学60、专业课80

5、按照1.2:1左右复试比例,光学工程(学术型、专业型)、仪器科学与技术学术型、仪器仪表工程专业型尚有部分复试名额,本着专业优先的原则接受非一志愿调剂考生,请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网”按照相关程序进行。

6、所有报考江苏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的一志愿上线考生,在学校其他学科具有复试名额的前提条件下,可申请参加相关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学校给予同等的一志愿待遇。

7、对于取得复试资格的院内调剂的一志愿上线考生,在与其初始科目不相同的前提下,其复试科目可以按照其报考学科选择,也可按照其调剂学科选择。

二、      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核心组成部分,是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的有效方式,也是区别于其他高等教育招生考试的重要特点。

复试内容包括考生报考资格审查、综合面试、思想品德考核、专业课考试、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和体检等。

1、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报到时,学院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2013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规定以及我校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业务要求对考生的报考资格严格进行审查。有关要求见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说明。资格审查时,主要核查考生的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单、身份证、学历认证证明和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核查学籍证明、学生证、本科阶段成绩单)、思想品德考核表等相关材料,对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名资格者,准予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取消复试资格。

机械学院所有复试考生(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需要大学成绩单原件和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并同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各复试小组秘书组应重点审核考生提供的大学成绩单原件和大学四六级证书原件,与复印件进行核查审核,对弄虚作假者,无论其初(复试)情况如何,一律不予录取。

学院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核结果负责。

2、思想品德考核  思想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学习态度、遵纪守法等方面。其内容考核应参阅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品德考核表。要切实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对弄虚作假者,无论其初(复)试成绩如何,一律不予录取。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检  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5、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成绩满分为15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其中英语听说能力占50分(听力成绩占30分,口语成绩占20分),考生的复试成绩为上述二部分成绩之和。英语听力测试成绩由学校给出,其它成绩由学院给出,面试成绩由复试小组现场评分。

6、外国语听力

形式:学校组织命题、无线发射、阅卷;学院组织考试,考试时间30分钟,分值30分。

7、专业课

形式:学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考试时间为3小时,分值150分。

复试科目的内容和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对于取得复试资格的一志愿院内调剂考生和二志愿调剂考生,在与其初始科目不相同的前提下,其复试科目可以按照其报考学科的我校复试科目选择,也可按照其调剂学科的我校复试科目选择。

8、英语口试

形式:学院复试小组组织面试、口试

现场评分,综合知识与能力分值100分;英语口试分值20分。

英语口试内容:用英语口述一段专业基础知识、学校介绍、个人情况或其他能反应英语口语表达水平的内容,或用英语和面试专家交流。

9、综合知识与能力面试

综合知识与能力面试 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考察本专业或考生所学专业的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及综合应用能力,专业工程背景,考生心智健康情况、思 想品德。要结合考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考核其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 业领域的发展潜力,注重考察其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专业学位:应用型专业学位研究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三、   复试日程安排如下:

1、日程安排表

时间

内容

地点

4月12日

上午8:30—11:30

考生报到及报考资格审查,考生提供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单/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已注册的学生证)/本科(高职高专)阶段成绩单/思想品德考核表

研究生综合楼一楼大厅

4月12日

上午8:30—下午2:00

考生领取体检表(须贴一寸近照),进行常规体检、抽血化验,无需空腹

研究生综合楼一楼

4月13日

上午8:00—8:30

英语听力测试(非外国语专业考生自备无线耳机)

研究生综合楼

4月13日

上午8:40—11:40

复试科目考试

研究生综合楼

4月13日下午1:30-

研究生综合面试:

学院网站、报到处、机械大楼

机械工程学科学术型研究生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楼B414、、B605-2

机械电子工程

机械楼B605-1

机械设计及理论

机械楼A402

光学工程(学术型、专业型)

机械楼B513

仪器科学与技术学术型、仪器仪表工程专业型

机械楼B607(1)

4月13日下午18:30-

机械工程专业型研究生综合面试

机械楼B414、A407

4月14日全天

形成公布复试结果

ü   向待录取考生中的脱产考生发放调档函

ü   与待录取考生中的自筹经费、委托培养、定向考生签订协议

ü  将复试结果告知淘汰考生本人

机械楼B410

4月14日全天

拟录取调剂考生上网确认,.拟录取考生会议,未能录取考生会议

机械楼B404、B401

ü 

四、   复试与录取规则

1、      各专业按学校下达的招生规模和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70%+复试成绩总分÷3×30%。),按志愿类别(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备选名单并排定名次(注明“拟录取”、“若有指标录取”和“不录取”)。对不予录取的考生,各学院将安排专人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2、     复试时,对于外语、科研或综合素质等方面较差,复试小组成员一致或大多数认为不适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考生,无论其初试成绩如何,都不予录取。对不予录取的考生,学院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3、      拟录取名单于4月14日上午9:00上报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最终报学校报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统一公布。

4、      机械学院各专业在招生规模内拟录取的第一志愿全国统考上线考生的拟录取类别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需调档案,免交学费,且享受基本生活补助)或定向(不调档案,免交学费,但不享受基本生活补助)。单独考试考生的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不调档案,需交学费,且不享受基本生活补助)。

5、      在招生规模内,学院拟录取调剂志愿考生均免交培养费。

6、      调剂志愿考生中录取到:085201机械工程、085202光学工程、085203仪器仪表工程专业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免交培养费,且享受基本生活补助,录取类别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或定向。

7、      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

五、   优先条件

1、      我校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复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同等条件下,师资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优先复试、优先录取。

3、      对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因指标限制而未能录取,优先推荐本校其他相关学科,同时,积极向其他相关学校推荐。

六、   复试的回避、监督和复议

1、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指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姻亲)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必须回避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者追究责任。

3、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专业课命题与改卷人员、面试专家与秘书、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成员、工作人员必须签订《江苏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保密责任承诺书》。

4、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学校监察部门、学院纪检联络员参与复试录取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研究生院组织巡视小组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监管。

5、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学院复试工作咨询电话为:0511-88790170,0511-88780352。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七、   其他

1、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要求与全国统考考生相同。

2、推荐免试生已于2012年通过面试,故不参加本次复试。4月10日前,推荐免试生须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江苏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考生思想品德考核表”(附件1)及本科阶段成绩单。

3、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应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学院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和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程表,组织开展好我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4、为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院将对本复试办法、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和咨询电话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对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集中进行招生政策的培训。

注意:4月14日上午11:00后公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领取调档函(教务办公室机械楼B410),并请拟录取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前尽快上网确认。

4月14日上午11:30在机械楼B404召开二志愿拟录取考生会议,提醒考生注意后续事宜。

4月14日上午12:00在机械楼B401召开未录取(不在拟录取名单内)考生会议,提醒相关考生注意相关后续工作事宜。

江苏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20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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