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选拔方式
我校2019年博士生招生的选拔方式包括: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两种方式。
三、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生的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最迟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19年9月1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已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专著;
(2)获部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排名前三位。
取得境外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在职硕士考生取得学位后方可报名。
3.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考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建议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要报考以下专业:083200食品科学与工程、082202制糖工程、082203发酵工程。
4.现役军人考生,按军队有关的规定办理。
5.我校在职人员报考,须按《关于印发〈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职攻读国内博士学位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江大校办[2012]18号)执行。
(二)硕博连读生的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江南大学在读的2017级和2018级全日制研究生。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4.大学本科毕业且具有学士学位。
5.课业情况
已修课程成绩合格,无重修或补考;已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在未办理博士入学手续之前,若硕士培养计划课程和中期考核不合格,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资格。
6.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在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已表现出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7.由申请人硕士研究生导师推荐,博士研究生导师(或导师组)同意其报考。
8.在读期间,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以江南大学为责任作者单位,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或录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或获部、省级以上奖项(前三名),或取得一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三名)等成果,可优先推荐。
详见《江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江大校办[2018]28号)。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服务期不得少于8年(含8年)。
3.往届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或满足我校规定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
4.身体状况符合我校的体检要求。
我校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考生报考前,需征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同意,将加盖公章的《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给我校研招办。拟录取者须签订定向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工作。
四、网上报名
凡报考我校博士生(普通招考、硕博连读)须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1.网报时间: 2018年10月29日-12月5日
2.网报地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 ),网报步骤详见附件1。
3.网上缴费:
(1)报名费:考生在网报平台在线支付报名费80元,未网上支付者报名无效。有效报名信息只限一条,请勿重复交费。
(2)复试费(缴费时间另行通知):普通招考生进入学院考核报到时到“江南大学网上缴费平台” (网址:http://pay.jiangnan.edu.cn/payment/), 支付复试费80元(请登录用户名:考生编号,密码:身份证号码后6位)。
注:考生网报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职考生应事先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和录取问题所引起的一切纠纷,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考试安排
我校博士考试实行“申请-考核”制,整个招生分为两个阶段: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
1.材料审核
网报期间考生须在网报平台上传报名材料电子稿,参加学院考核时向学院提交报名材料纸质稿,材料提交说明详见附件1。2018年12月21日前在“江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准考名单。
准考证领取:
①领取时间:2019年1月7日 8:30~11:30 13:30~16:00
②领取地点:江南大学行政楼B108研究生招生咨询室
③需携带证件:详见附件1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分成两个部分:学校考核和学院考核。先进行学校考核,包括英语笔试(英语免试考生除外)和同等学力考生自然辨证法加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和英语免试考生进入学院考核,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硕士生主干课程。
(1)英语免试条件
①具有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在以英语为官方语言的国家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近五年间留学一年及以上;(报考食品学院的考生此项规定请参看附件2);
③雅思成绩不低于6.0,或托福成绩不低于90分,或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50分,或PETS5考试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以上成绩5年有效,从获得证书到2018年12月31日)。
考生对照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即可提出免试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我校审核合格后可免试英语。
(2)具体安排
①学校考核:
2019年1月7日 下午13:30~16:30 自然辩证法(开卷,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生免试)
2019年1月8日 上午 8:30~11:30 英语(标准化命题、无听力,考试题型)
②学院考核:
2019年1月8日~1月18日,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学院确定,届时请关注各学院网站通知。各学院博士选拔录取办法详见附件2~附件12。
③考试地点:校第二教学楼,具体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可提前一天查看考场。
3.招生规模
各专业的招生名额根据博士点类型、导师数、重点学科与高水平科研平台、年科技活动量化积分等确定,并参考报名、考试情况,在录取时根据教育部下发的计划数再全校统一调整。原则上各学院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当年度博士招生数的5%(机械工程学院、药学院、数字媒体学院、医学院不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请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提前与报考学院联系。
六、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各学院的录取办法,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被录取的学生需先签署协议书,录取类别不得更改。
七、学费与奖助政策
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收费标准参见江南大学信息公开网,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相关规定请参见我校学生工作处网站文件汇编栏目《江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江大校办[2017]32号)。
八、关于产业教授联合指导博士生
根据《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五批产业教授(兼职)选聘工作的通知》(苏教研[2017]8号)、《关于公布江苏省第五批产业教授(兼职)名单的通知》(苏教研[2017]11号)精神,省产业教授与我校相关学院博导联合指导博士研究生。相关招生信息详见:《江苏省第五批产业教授(兼职)评选结果公示》。
九、其它
1.2019年生物工程学院、设计学院、纺织服装学院实行“专家组审核制”,考生网报时报考导师填报和研究方向对应的专家组,不填报具体导师,等录取新生入学实习一个阶段后和导师再进行双向选择。具体流程详见各学院博士选拔录取办法。
2.我校不出售往年试题,不办考前辅导班。
3.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站和各招生学院网站。
4.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中含有字母“Z”的是我校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导师姓名后有“*”的是外聘博导。
5.被我校录取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在读期间出国参加国际会议,可申请“江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还可申请“江南大学研究生海外研修计划”、“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出国联合培养;优秀的博士生可申报“江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和“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 ;科研能力突出的博士生,可申请“江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培育基金”;详见相关文件。
十、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10-85197929
Email:yzb@jiangnan.edu.cn
2.联系人:郝老师。
3.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214122。
4.我校博士招生学院联系电话(区号:0510)
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食品学院 |
严老师 |
85912065 |
生物工程学院 |
吴老师 |
85918517 |
设计学院 |
丁老师 |
85329264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阮老师 |
85917071 |
纺织服装学院 |
沙老师 |
85912011 |
机械工程学院 |
周老师 |
85910583 |
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 |
季老师 |
85197773 |
药学院 |
吴老师 |
85325209 |
数字媒体学院 |
张老师 |
85197072 |
物联网工程学院 |
杨老师 |
85910641 |
医学院 |
虞老师 |
85328363 |
附件2: 食品学院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办法
附件4: 设计学院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办法
附件5: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办法
附件8: 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办法
附件9: 药学院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办法
附件12:医学院2019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