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各博士招生学院上报的博士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4.10-4.23),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10-85197929。
根据教育部政策,每位考生只能被一所学校录取,在一所学校注册,所以凡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如又参加其他学校的博士考试,并被录取的,请速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由重复录取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根据教育部政策,每位考生只能被一所学校录取,在一所学校注册,所以凡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如又参加其他学校的博士考试,并被录取的,请速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由重复录取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