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江南大学相关规定,法学院接收2014年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选拔
9月30日前,申请者登录“2014年江南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系统,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提交,下载打印空白体检表格,在现就读学校体检。
学院对申请者提交的网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在9月30日前发出复试通知。
10月9日,学院将安排复试,确定合格名单。复试采用面试方式。
10月20日前,发出推免生接收函或预录取函。
二、复试
(一)复试安排:
报到时间:10月8日上午11点前。
报到地点:江南大学法学院A353室
复试报到时须携带以下申请材料(用A4纸并按以下次序装订成册):
1.《江南大学接收201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从网上申请系统下载打印,并按表中要求到推荐学校院系签章;如获得推免资格,还需要推免主管部门签章,如在读学校还未开始推荐工作,申请表中推免主管部门意见可以空缺,先参加复试。);
2.英语四、六级最好成绩的成绩单;
3.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推荐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4.如有高水平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提交复印件或证明;
5.如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提交由推荐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6.体检表(从网上申请系统下载打印,由推荐学校校医院体检并加盖公章);
申请者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并通报推荐学校;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7、复试费:80元。
(二)复试办法
1、复试形式: 复试采用面试形式,每位复试时间约15分钟。
学院将按复试学科及专业成立复试小组,由硕士生导师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业务水平高、无规避关系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现场独立评分(百分制)。
2、复试内容:综合素质能力、专业知识、英语。
三、录取及其他事项
(一)如考核合格的学生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免资格,将直接录取,即学生凭推荐学校推免生证明换取《江南大学2014年招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函》。
(二)如考核合格的学生在现就读学校未取得推免资格,可向我校申请预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在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中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划定的A类地区基本复试条件或达到报考学院要求的条件后,优先择优录取。
(三)接收的优秀应届本科生如在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都将被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