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南大学接收校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江大校办〔2012〕19号)以及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4年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保证外校优秀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外校推免生)的选拔质量和接收工作顺利进行,结合 人文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各专业接收外校推免生工作。
组 长:陈明选
副组长:方正泉 田良臣
工作组成员:杨晖 姚剑英 徐湘
工作人员:贺昱 李芳
二、申报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大学本科前三学年总评成绩在专业名列前茅,且必须通过专业英语四级考试。
2、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免生资格或由院系、导师推荐,具有培养潜质的“985”和“211”高校及学科、专业特色明显的部分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原则上:“985”高校在本专业同年级所有学生中综合测评排名前75%;“211”高校在本专业同年级所有学生中综合测评排名前30%。
三、申报流程
考生网上报名、提交材料,由学院审核。通过审核的,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考核,考核合格,发放预接收函。如考生取得推免资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正式提前录取;如未取得推免资格,则按下列流程办理预录取手续:
(一)网上申报。
9月28日前,申请者登录“2014年江南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系统,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提交,下载打印空白体检表格,在现就读学校体检。
(二)学院审核。
学院对申请者提交的网报信息审核,根据学生的报名情况,在9月30日前在申请系统中对审核通过者发布复试通知。
(三)复试环节。
9月30日,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包括面试、笔试两个环节,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此次考核成绩作为复试成绩。
(四)择优录取。
学院根据申请者提供的材料和总成绩,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填报《人文学院2014年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情况汇总表》并上报研 究生院。(注:如复试合格的学生在现就读学校未取得推免资格,向我校申请,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在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中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划定的 A类地区基本复试条件,优先择优录取。)
(五)学校召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确定取得推免资格和预录取名单,并进行网上公示。
(六)公示期满,学校向具有推免资格的合格生发放接收函,向预录取的合格生发放预录取函。
四、其他事项:
1、接收的优秀应届本科生如在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都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2、复试时须携带以下申请材料(用A4纸并按以下次序装订成册):
①《江南大学接收201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从网上申请系统下载打印,并按表中要求到推荐学校院系签章;如获得推免资格,还需要推免学校主管部门签章,如在读学校还未开始推荐工作,申请表中推免主管部门意见可以空缺,先参加复试。);
②专业四级的成绩单、综合测评成绩证明(由所在学校或学院提供并加盖公章);
③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推荐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④如有高水平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提交复印件或证明;
⑤如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提交由推荐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⑥体检表(从网上申请系统下载打印,由推荐学校校医院体检并加盖公章);
3、申请者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并通报推荐学校;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附件 1: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预录取笔试与面试办法
人文学院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同时参照《江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制定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试办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考查学生的专业知识、综合能力、语言能力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
一、笔试办法
目的:综合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问题意识和批判性思维能力。
形式: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题型为论述和案例分析。
出卷:从学校专家库随机抽取命题教师,考试前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阅卷:阅卷组由3名本专业的硕士生导师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无规避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专家分别阅卷后取平均分为各考生笔试成绩。
二、面试办法
目的:综合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发展构想、问题解决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和综合反应能力。
形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左右,满分100分。
内容:面试具体内容由面试小组根据考生实际和学科要求提出问题,考生现场作答,根据需要可以追问。面试全程录音。
面试小组:由5名本专业的硕士生导师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无规避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
评分:专家对各考生分别打分,最后取平均分为各考生面试成绩。
三、《硕士研究生招生预录取面试记录表》中笔试成绩各占考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