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为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解决重大战略问题,储备战略人才,探索基于国家高水平科研项目、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重大工程项目的人才培养模式,2023年我校开展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发布2023年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学院(部) |
专业代码及名称 |
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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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
沙钢钢铁学院 |
0805Z1 材料冶金 |
王晓南 (导师组) |
1 |
功能纳米与软物质 研究院 |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
迟力峰 (导师组M) |
1 |
江林 (导师组M)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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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0300 光学工程 |
王钦华 (导师组B) |
1 |
能源学院 |
0805J4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尹万健 |
1 |
二、学制与学费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阶段)的基本学制为四年。享受苏州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同等待遇。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万元。
三、报考条件
符合苏州大学2023年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各项报考条件。
四、报名与考核
2023年5月1日—5月10日,申请人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报名,同时递交相关报考材料至相应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并请缴纳报名费80元,缴费方式为支付宝,缴费二维码:
2023年5月中旬,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组建各学科专业专家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材料评价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办法详见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五、其他事项
1.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是以科研经费支撑博士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一种新机制,考生在报名前应事先和相关学院、导师联系,了解导师科研方向、招生需求等信息。
2. 苏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512-65227655
邮箱:sdyzb@sud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