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17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隶属于苏州大学,为江苏省最早成立的法律人才培养的基地。苏州大学的前身是创建于1900年的东吴大学。1915年,以东吴大学为本,于上海创设"东吴大学法学院"。学院教学突出“英美法”内容,专以讲授“比较法”为主,其科学的培养目标和鲜明的教学特色,使东吴大学的法学教育在当时饮誉海内外,时有“南东吴、北朝阳”之称。培养了一大批现当代著名的法学专家,如王宠惠、吴经熊、倪征(日奥) 、李浩培、潘汉典、杨铁(木梁)等,被人们誉为“华南第一流的而且是最著名的法学院。”
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时,东吴大学改名为"江苏师范学院",法学院也随之并入他校。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江苏师范学院"易名为"苏州大学",同时恢复法学教育,设法律系,是全国最早恢复法学教育的院系之一。1986年经江苏省政府批准,扩建为苏州大学法学院。2000年5月,毕业于东吴大学法学院的王健教授重返苏大,参加百年庆典,行走母校故道,难舍百年风光,其心汲汲,其情拳拳。有感于斯,王先生长子王嘉廉先生慷慨出资捐建苏州大学法学楼,设立奖学金,以推动苏州大学法学院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同年,苏州大学法学院更名为王健法学院,成为全国第一个由海外专项基金参与建设的公办法学院。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共有专职教师55名,其中50岁以上者8名,36~49岁者20名,35岁以下者17名;教授16名,副教授23名,高级职称教师占师资总量的70.91%;拥有博士学位者28名,硕士学位者15名(其中在读博士研究生4名),具有博、硕士学位者在教师中所占比例为78.18%。年龄结构合理,形成了成梯度的老中青有机搭配的结构,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教师热爱教学事业,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效果优良;关注前沿,勤练内功,形成了以科研促进教学的良好氛围。
法学院现法学本科专业一个,并有比较法研究所、英美法研究中心、人权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现有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点一个,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硕士点九个,同时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为法律硕士培养单位。“法学”专业为江苏省品牌专业,“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为省级重点学科,“法理学”为国家级精品课程,“法学理论”为省级优秀课程群。学院曾先后主持国家级社科项目6项,省部级社科项目30余项,"现代政府法律管理"科研项目,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资助建设项目。近年来,学院教师共出版各类教材、专著80余部,发表论文1000多篇;先后获得国家级教学奖、科研奖 5人次;获省级教学奖、科研奖40余人次,多人被评为国家级或省级有特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自1982年以来,学院已为社会培养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专科生等各种层次的专门人才8000余人,成为江苏省重要的法学人才培养基地,许多校友已成为国家政法部门和法学教育的中坚力量 。
法学院拥有近4000平方米的现代化法学专业图书馆,藏书6万多册,中外文期刊600多种,在收藏、保留港台法学期刊、图书方面具有特色。图书馆电子阅览室还配备了50台计算机供读者进行网上信息检索。学院还出版学术刊物《东吴法学》,在总结和整理东吴法学成就的同时,积极开展英美法系研究及两大法系的比较研究;拓展对外学术交流,加快法律研究的国际接轨,曾先后与美国太平洋大学麦克乔治法学院,日本名古屋大学、熊本大学、台湾东吴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英国APU大学和澳大利亚邦德大学等法学院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派出大量教师出国出境进修和讲学,接待了世界各地知名法学专家学者90余人次。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已经成为国内法学教育界的知名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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