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完善我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2011年我国设置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工程博士学位获得者应具有相关工程技术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能在推动产业发展和工程技术进步方面作出创造性成果。
二、招生领域
2019年我校在电子与信息、能源与环保两个领域拟招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2020年起我校工程博士将调整为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等5种专业学位类别。
三、报考条件
报考工程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满足我校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公告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https://yz.ustc.edu.cn/article_925.htm);
2、主要面向国家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中的技术骨干、工程管理骨干,本科或硕士阶段具有理工医等相关学科领域背景,具有较好的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或潜力;优先接收参与过或正在参与国家重大、重点工程项目的研究,或国家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的工程技术创新与研发的考生。
3、相关院系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生程序
1、我校2019年工程博士招生实行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方式。
2、考生须于2019年4月16日-4月25日在博士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http://xspt.ustc.edu.cn/),因综合考核日程安排较晚等特殊原因需延迟的,院系所须提前申请。报名注意事项见我校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公告(https://yz.ustc.edu.cn/article_925.htm)。
3、2019年4月25日前(以院系的具体要求为准),考生将以下申请材料报送至相关学院: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
(4)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复印件;
(5)2封推荐信(推荐人须为业界正高职称专家)原件;
(6)参与国家重大项目的证明;
(7)其他可以证明考生能力的材料。
邮寄地址详询各有关招生院系。
4、2019年4月26日-5月10日,考生按要求参加相关学院组织的考核。具体安排见各院系网站公告。参加考核的学生,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上述申请材料的原件(已提交原件的除外),提交院系核查。
5、2019年5月下旬,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经签订培养协议或调档后,于6月份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培养和学位
工程博士基本培养年限为4年。全日制定向培养或非定向培养;定向培养生须与我校以及定向就业单位签署三方协议,非定向培养生须调档至我校。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将实行校企联合培养,采取“双导师制”,导师的研究领域、方向须与拟招工程博士领域相符,有该领域的重大、重点工程项目方可招生。工程博士采取“一人一方案”的培养形式,课程体系根据培养对象的特点和培养目标要求设计。
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在导师指导下围绕重大、重点工程项目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可申请论文答辩。通过答辩、符合学校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授予标准及要求,并经过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可授予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
六、学费
我校2019年工程博士学费同全日制学术型博士学费标准。
研究生院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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