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门类:经济学)
(二级学科代码:025600二级学科名称:资产评估(专业学位))
请点击这里查看英文培养方案
一、学科简介 |
资产评估硕士专业依托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技术经济及管理学(1998年设立)、国民经济学(2004年设立)、会计学(2000年设立)专业于2011年首次招生,培养资产评估专业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该专业现有教授3人,副教授3人,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达到80%以上。该专业所在的经济管理学院与多家资产评估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拟聘请资产评估实务界的知名高级专家担任兼职导师,并在资产评估机构建立教学和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专业知识训练的实践平台。 |
|
二、培养目标 |
本专业旨在培养能在资产评估机构、金融机构、投资公司等企事业单位,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以及在国有资产管理、财政、税务、工程建设管理、土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及其他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工作的具有资产评估专业领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解决资产评估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资产评估专业技术或评估行业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资产评估应用型专门人才。 |
|
三、研究方向 |
本专业设有企业价值评估、无形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三个培养方向。 |
|
四、培养年限 |
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实行全日制方式,学制为二年,其中至少有半年时间在实践基地进行专业调研实习。 |
|
五、学位论文 |
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要求体现专业学位特点,突出学以致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论文应具有创新和实用价值。校内导师与实务界导师一起指导学生确定选题,并在论文完成过程中予以指导。学位论文应以资产评估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在论文选题及研究方向范围内至少阅读文献20篇,其中外文文献 10篇,完成一篇综述。论文形式可以是理论研究、案例分析、研究报告、专项研究或调查等。围绕论文开展科研工作的时间不少于1年。学位论文应由2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审阅,其中应有1名校外专家;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至少应有1-2名实际部门或校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本学科学生申请硕士学位前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 |
|
六、课程设置与考试要求
|
组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时间 | 授课方式 | 考试方式 | 备注 | A 公 共 学 位 课 程 | S000150 | 学位英语 | 68 | 3.0 | 春秋季 | 面授讲课 | 笔试 | | S014161 | 经济学原理 | 54 | 3.0 | 秋季 | 面授讲课 | 笔试 | | S014999 | 专业外语(文献精读) | 18 | 1.0 | 春季 | 其它 | 笔试 | | B 专 业 基 础 学 位 课 程 | S014162 | 统计学 | 36 | 2.0 | 秋季 | 面授讲课 | 笔试 | | S014163 | 财务管理 | 36 | 2.0 | 秋季 | 面授讲课 | 笔试 | | S014164 | 财务会计与会计准则 | 36 | 2.0 | 秋季 | 面授讲课 | 笔试 | | C 专 业 必 修 学 位 课 程 | S000129 | 职业素质教育 | 36 | 2.0 | 春秋季 | 面授讲课 | 笔试 | | S000902 | 专业实践(实习) | 64 | 4.0 | 春秋季 | 面授讲课 | 笔试 | | S014165 | 资产评估理论与方法 | 36 | 2.0 | 春季 | 面授讲课 | 笔试 | | S014166 | 企业价值评估 | 18 | 1.0 | 春季 | 面授讲课 | 笔试 | | S014167 | 无形资产评估 | 18 | 1.0 | 春季 | 面授讲课 | 笔试 | | S014168 | 房地产估价实务 | 36 | 2.0 | 春季 | 面授讲课 | 笔试 | | S014169 | 资产评估实务与案例分析 | 36 | 2.0 | 春季 | 面授讲课 | 笔试 | | S014170 | 中外资产评估准则 | 36 | 2.0 | 秋季 | 面授讲课 | 笔试 | |
必修环节 | 实践环节训练 | 一般为教学实践、生产实践(临床实践)或社会调查。 根据各有关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指导性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环节要求取得相应学分。 | 选听人文与科学素养系列讲座 | 要求硕士生在中期考核前应选听人文与科学素养系列讲座至少8次。计1学分 | 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论文撰写 | 参加学术研讨活动至少2次并撰写学术论文1篇。计1学分 |
|
注:1.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期间课程总学分最低要求为38学分(含不少于6个月的实践教学6学分(职业道德教育2学分,实务实习4学分)),其中学位课程最低学分要求为29学分,其余为非学位课程。此外,还应完成必修环节2学分,其中选听公共讲座或学科进展类讲座1学分,参加学术研讨活动并撰写学术论文1学分。2.要求硕士生所有课程学习一般应在入学后一学年半内完成,其中学位课程学习一般应在入学后一学年内完成。3.其他课程从“研究生课程目录”中选择。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