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门类:法学)
(二级学科代码:035101二级学科名称: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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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科简介 |
本方案适用于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硕士研究生,即通过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并经培养单位复试选拔录取的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历)的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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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培养目标 |
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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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研究方向 |
刑法、行政法、民商法、国际法、工程法、医事法、财经法、知识产权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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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培养年限 |
一般为3年,最长可延至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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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学位论文 |
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事务、深入法学理论。重在反映学生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导师组应根据学生的选题方向,确定具体的导师负责其论文的指导工作。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但不限于学术论文的成果形式,还可采用案例分析(针对同一主题的三个以上相关案件进行研究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等。论文评阅标准应当统一。任何形式的学位论文的写作均应当规范,达到以下七个方面要求:1.选题有意义并且题目设计合理;2.论文应当对国内同类课题的研究进行梳理和归纳,或者对同类课题在实践中的现状进行梳理和归纳。说明这个课题目前存在的争议焦点与未解决的问题;3.论文应当反映出作者已经合乎逻辑地研究并分析了这个问题的层次,即所谓的“分析深入”,“论证结构合理”;4.有充分的论证理由与依据,文字中能够反映出作者已经充分阅读过一定数量的相关文献资料。法律硕士学生在读期间至少应当阅读15部非教材类专业书籍,撰写学位论文应当研读过与论文主题相关的著作不少于5部。这个阅读量应当在学位论文的注释中反映出来;注释中必须显示学生已经阅读并了解了该领域国内代表性论著,参考文献应当列出相关的文献资料,并鼓励参考国外最新文献资料。即所谓的“资料充分”和“注释规范”;5.有研究方法意识,能够采取多样的研究方法,而不是盲目的无方法的所谓“研究”。方法包括:社会调查与统计方法,社会学分析方法,比较方法,规范实证方法,价值分析方法等等;6.在谨慎踏实的基础上有大胆创新的观点;7.语言与字数方面的要求。语言精练,符合汉语写作规范,字数以1.5万为宜,一般不超过2万。成果考核要求本领域申请硕士学位前原则上应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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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课程设置与考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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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时间 | 授课方式 | 考试方式 | 备注 | A 公 共 学 位 课 程 | S000150 | 学位英语 | 68 | 3.0 | 春秋季 | 面授讲课 | 笔试 | | S00030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6 | 2.0 | 秋季 | 面授讲课 | 笔试 | | S025999 | 专业外语(文献精读) | 18 | 1.0 | 春秋季 | 其它 | 笔试 | | B 专 业 基 础 学 位 课 程 | J025101 | 法理学 | 54 | 3.0 | 秋季 | 面授讲课 | 笔试 | | J025102 | 宪法 | 36 | 2.0 | 春秋季 | 面授讲课 | 笔试 | | J025103 | 中国法制史 | 36 | 2.0 | 春秋季 | 面授讲课 | 笔试 | | J025104 | 民法学 | 72 | 4.0 | 秋季 | 面授讲课 | 笔试 | | J025105 | 刑法学 | 72 | 4.0 | 秋季 | 面授讲课 | 笔试 | | C 专 业 必 修 学 位 课 程 | J025106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 54 | 3.0 | 春秋季 | 面授讲课 | 笔试 | | J025107 | 国际法 | 36 | 2.0 | 春秋季 | 面授讲课 | 笔试 | | J025108 | 民事诉讼法 | 36 | 2.0 | 春秋季 | 面授讲课 | 笔试 | | J025109 | 刑事诉讼法 | 36 | 2.0 | 春秋季 | 面授讲课 | 笔试 | | J025110 | 经济法 | 36 | 2.0 | 春秋季 | 面授讲课 | 笔试 | | J025401 | 法律文书 | 36 | 2.0 | 春秋季 | 讨论 | 笔试 | | J025402 | 模拟法庭 | 36 | 2.0 | 春秋季 | 讨论 | 笔试 | | J025403 | 法律谈判 | 36 | 2.0 | 春秋季 | 讨论 | 笔试 | | J025404 | 法律实践 | 108 | 6.0 | 春秋季 | 讨论 | 笔试 | | D 专 业 选 修 课 程 | S000303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8 | 1.0 | 秋季 | 面授讲课 | 笔试 | 限选 |
必修环节 | 实践环节训练 | 一般为教学实践、生产实践(临床实践)或社会调查。 根据各有关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指导性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环节要求取得相应学分。 | 选听人文与科学素养系列讲座 | 要求硕士生在中期考核前应选听人文与科学素养系列讲座至少8次。计1学分 | 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论文撰写 | 参加学术研讨活动至少2次并撰写学术论文1篇。计1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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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非法学)在校期间总学分最低要求为75学分,其中学位论文为10学分。2.要求硕士生所有课程学习一般应在入学后一学年半内完成,其中学位课程学习一般应在入学后一学年内完成。3.学位课程根据此表,非学位课程学分从“研究生课程目录”中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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