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张洪涛
张洪涛材料
张洪涛,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法律社会学的教学与研究,主讲法律社会学、犯罪社会学、法律运行专题、法学方法论等课程;近年来的研究兴趣主要为中国民法典的法社会学研究、习惯法、法律运行、中国法律组织、中国国情与中国法治等方面的研究,在研究中国法治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法律洞”的概念,倡导并践行运用大历史的方法研究中国法治,勉力于形成中国大法学,建立中国大法治。
1997年和2006年先后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中南政法学院)和武汉大学,分获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1997年至今,先后任教于武汉大学法学院社会学系(1997-2005)、武汉大学社会学系(2005-2007)和东南大学法学院(2007-),历任讲师、副教授和教授,2005年获硕士生导师资格。2000年获律师资格证书,2003年上半年被武汉大学选拔参加由福特基金资助香港中文大学承办的“国内年青社会学教师”研究计划,承担法律社会学的研究任务。
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民意沟通与司法调审制度改革研究》、中国法学会研究项目《我国立法中民意沟通机制实证研究》、东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重大指导项目《中国法治的中国元素之技术角度研究》、东南大学研究生优秀教学用书项目《法社会学》、东南大学教学改革项目《法学理论教学中的个案分析》和《方法论视野中我国法理学教学内容体系的重构》等科研和教改项目。参与承担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判例法研究——制定法局限性之克服》、欧盟项目《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中小企业》等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发表个人学术专著三部。在《国外社会科学》、《社会学研究》、《法学家》、《现代法学》、《法商研究》、《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学评论》、《法律科学》等重要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其中部分文章被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人大复印资料《社会学》、《经济法论文集粹》等全文转载。
部分研究成果获中国法学会第六届“青年法治论坛”二等奖、中国法学会第五届“青年法治论坛”二等奖、中国法学会第四届“青年法治论坛”优秀奖、江苏省社会科学联合会优秀论文二等奖、江苏省法学会优秀论文获三等奖、湖北省行为法学会一等奖等奖励。
代表性研究成果:
1、《法律洞的司法跨越——关系密切群体法律治理的社会网络分析》,《社会学研究》2011年第6期。
2、《边缘抑或中心:大历史视野中习惯法命运研究》,《法学家》2011年第4期。
3、《法律必须认真对待习惯——论习惯的精神及其法律意义》,《现代法学》2011年第2期。
4、《从“以礼入法”看中国古代习惯法的制度命运》,《法商研究》2010年第6期。
5、《司法之所以为司法的组织结构依据——论中国法院改革的核心问题之所在》,《现代法学》2010年第1期。
6、《习惯在我国制定法中制度命运的制度分析——兼与苏力教授商榷》,《法制与社会发展》2009年第5期。
7、《欧盟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制度安排》,《国外社会科学》2001年第1期。
8、《调解的技术合理性》,《法律科学》2013年第2期。
9、《使法治运转起来——大历史视野中习惯的制度命运研究》,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10、《国家主义抑或人本主义——转型中国法律运行研究》,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