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李可
李可,男,法理法史教研室主讲教师,兼任中国法学会会员、杭州师范大学法治中国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法律文化、法学方法和规范法学。
1999年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9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2003-2006年在浙江农林大学法律系任教;2006-2009年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文化研究院和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等高校任兼职研究人员。
2005年曾获浙江省“十大中青年法学专家”提名。至今主持或参与《和谐社会法制构建的精神前提研究》等国家级或省部级课题8项,出版《法学方法论》等专著9部,在《法学研究》、《法商研究》、《清华法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60余篇,获省级学术奖6项,截至2012年在CSSCI上的被引率达50条以上。工作信箱bishuitan@aliyun.com.cn.
一、代表论文
1、《原则和规则的若干问题》(独撰),《法学研究》2001年第5期,约20千字。(法律类权威核心)
2、《凯尔森纯粹法学中的价值回潮现象》(独撰),《金陵法律评论》2002年第1期,计12千字。
3、《类型思维及其法学方法论意义——以抽象思维为参照》(独撰),《金陵法律评论》2003年第2期,计20千字。(《人大复印资料·文摘卡》2004年第2期摘登)
4、《论习惯法的法源地位》(独撰),《山东大学学报(哲社版)》2005年第6期。(学报类核心)(《人大复印资料·法理、法史》2006年第4期全文转载)
5、《试论习惯法的要素和效力》(独撰),《青海民族研究(社科版)》2006年第1期。(民族类核心)
6、《马克思的森林立法观》(独撰),《法商研究》2006年第2期。(法律类核心)(《新华文摘》2006年第13期摘编)
7、《法律原则作为法律的限度》(独撰),《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科版)》2007年第5期。(学报类核心)
8、《当代环境法学方法论:学术检讨与体系建构》(第一作者),《浙江学刊》2007年第6期。(社科类核心)
9、《价值衡量的十大进路——对法理学方法论之谜的破解》(独撰),载《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12年第4期(全文转载)。
10、《习惯如何进入国法——对当代中国习惯处置理念之追问》(独撰),载《清华法学》2012年第2期。
11、《从认知思维到情动思维——裁判思维客观过程之研究》(独撰),载《法学论坛国内期刊》2012第2期。
12、《民间习惯进入国法的本体障碍——以当代中国法治为背景》(独撰),载《青海民族研究》2012年第3期。
二、代表著作
1、《法学方法论》(第一作者),贵州人民出版社2003年7月第1版,计450千字。
2、独著:《习惯法——一个正在发生的制度性事实》,中南大学出版社2005年12月第1版,计514千字。
3、独著:《马克思恩格斯环境法哲学初探》,法律出版社2006年8月第1版。
4、独著:《法学方法论原理》,法律出版社2011年12月第1版。
三、主持项目
1、“法学方法论本论”,浙江省法学会重点课题,2005年6月,主持,已结项。
2、“马克思恩格斯环境法律思想研究”,2006年浙江省社科联课题,主持,已结项。
3、“民间纠纷解决机制与和谐社会建构”,2007年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主持,已结项。
4、法学方法论之本真,2010年江苏省教育厅社科指导项目,主持,已结项。
四、代表奖项
1、著作:《法学方法论》2004年获浙江省青年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第一作者。
2、独著:《习惯法》2006年获浙江省高校科研成果奖三等奖。
3、著作:《可持续发展与环境法学方法论》2007年获浙江省政府哲学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第二作者。
4、独著:《习惯法》2007年获浙江省青年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
5、独著:《法学方法论原理》2012年获江苏省高校科研成果奖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