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任丹丽
任丹丽,女,副教授,研究方向物权法学、婚姻家庭继承法学。2001年-2007年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取得法学硕士和博士学位,2007年至今在东南大学法学院任教。
著有专著《集体土地物权行使制度研究》一本,参与《知识产权法》、《商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等多部教材的编写。主持完成2008年江苏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关于健全现阶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研究”(08-C-02);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宪法与民法的沟通机制研究——以人格权的法律保护为视角”(09YJC820015);2010年东南大学创新基金“人格权商品化中的法律问题研究”(3213050501);2011年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一般课题“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其他方式’研究”(CLS[2011]C16)。代表性论文有《论以金融消费者为中心的金融法律体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二等奖),《江苏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践及规范》(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09年会三等奖),《论土地纠纷调解的主体》(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2010年学术大会优秀论文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