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经初试、复试考核,现对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部分追加计划及联合培养计划),详见附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4月5日-4月19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校研究生院反映。办公电话:025-58731201;办公室:行政楼321办公室。
监督电话(纪委):025-58731002。
yzb.nuist.edu.cn/__local/C/32/F2/BCADC576DECB65F621903816CDF_E432ABDE_3479A.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