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硕士拟录取名单公示
重要说明:
1. 本名单为我校2010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2. 参加我校各专业复试(含第一志愿差额复试、调剂复试及破格复试),复试成绩合格因名额限制不能录取的考生,请及时登陆中国研招网查看其他招生单位的调剂信息,积极联系、争取其他招生单位的调剂录取机会。我校向教育部申请追加招生计划,追加录取名额尚不确定,具体以2010年5月25日左右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数字为准。
3.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录取名次。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为: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听力测试+口语测试+综合面试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4. 各专业拟录取顺序依次为:推荐免试生、第一志愿考生(单考及少高专项考生单独排序)、调剂生、破格生。
5. 各硕士专业所在学院负责解释考生的复试成绩、总成绩及录取名次。考生如有任何疑问,请直接向各学院咨询。
6.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本次研究生录取工作全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25—58731002)。
7. “非定向”及“自筹”类别考生,必须办理调档手续。“调档函”在4月22日按网报填写的“通信地址”邮寄给考生本人。外地考生如果需要自己领取调档函,请在4月22日上午10:00-11:00之间,凭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不得代领)到我校研招办(东校区培训楼N413室)领取,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必须尽快将调档函交到人事档案所在部门,催促他们按调档函所注明的时间(4月30日之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递补其他考生进入拟录取名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阶段的档案尚未完整,请将已有的档案先寄来,余下部分6月底毕业离校时寄来。(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请将调档函送至本科所在学院学生办公室,由各学院辅导员老师负责统一将学生个人档案交至研究生部招办。)
8. 录取为“定向”、“委培”及“自筹”类别考生,必须在4月30日前签订培养合同,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递补其他考生进入拟录取名单。录取为“非定向”类别(即公费计划)的考生,不需要签署培养合同。
9. 办理调档手续及签署培养协议后,拟录取考生正式进入我校录取名单,占用我校2010年研究生招生名额,必须珍惜入学机会,保证按时报到入学,不得以任何理由(就业、出国、选调生、公务员等等)放弃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个人档案由我校保管、不予退回。除国防生外,其他考生不允许申请保留学籍。
10. 请考生仔细核对本人的“录取类别”,如有变更,请在4月2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报我校研招办审批,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10硕士拟录取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