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概况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位于六朝古都南京城东,紫金山麓,明代故宫遗址。古老的明御
河贯穿校园,校园内风景秀丽、环境幽静,实为攻读求知的理想天地。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 年,是全国56 所建有研究生院的大学之一,为国家
“211 工程”重点建设学校,隶属于工业与信息化部。现有在校研究生7000 余人,教职
工2900 人,其中院士及双聘院士10 人,正副教授1000 余人。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下设14 个学院,52 个学科、专业可授予博士学位,127 个学科、
专业可授予硕士学位,2 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 9 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 个国
家重点(培育)学科,25 个省部重点学科, 12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 个“****奖
励计划”特聘教授设岗学科。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设有无人机研究院、高新技术研究院、直升机研究所等83 个科学
研究机构;有51 个实验室,其中1 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7 个部级重点实验室,5 个部
级重点开放实验室,2 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 个省级教学示范中心。近年来,学
校有1382 余项科技成果受到国家和部、省级嘉奖。学校十分重视科学研究,在基础研究、
高新技术应用、重点型号工程研究等方面显示出了强劲的实力,取得了一批国内领先、
国际先进的科研成果。1991 年以来,获部省级以上科技奖数量有9 年居全国高校前10
位。学校自行研制成功21 种型号的飞行器,创造了我国航空科技史上的若干个第一。
近年来,学校先后派出2000 余人到近30 个国家和地区留学、考察、进修、讲学、
学术交流和科技协作等。先后接待了20 多个国家和地区2000 余名专家、教授来校访问、
讲学,先后聘请了80 余名外籍语言专家来校工作。此外,学校与德、法、英、美、俄、
韩、日等国家50 余所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著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我校设有多项特优奖学金,如长征奖学金、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CAST)奖学金、
中国直升机奖学金、上海航空工业公司(CAIC)奖学金、海鹰奖学金、中航技奖学金、
上海航天奖学金、金城奖学金、华为奖学金、洪都奖学金、长风奖学金、昌河奖学金,
602 所、603 所、615 所和618 所等40 多个单位设的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获奖者可得
到500~5000 元特优奖学金。学校在各方面为研究生培养提供了良好条件。
欢迎青年朋友报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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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二〇一〇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各学院咨询电话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咨询电话
001 航空宇航学院 025-84891274
002 能源与动力学院 025-84890520
003 自动化学院 025-84890010
004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025-84892830
005 机电学院 025-84892552
006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025-52112917
007 民航学院 025-84893552
008 理学院 025-52113709
009 经济与管理学院 025-84892974
010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025-84893152
011 艺术学院 025-84895813
012 外国语学院
025-84895719
025-52112812
015 航天学院 025-84892803
经济与管理学院-MBA 中心025-84895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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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二〇一〇年招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2010 年我校计划在127 个学科、专业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900 名左右(含推
荐免试生(拟接收25%左右)、单考生、强军计划)。根据当年上线情况,各学科、专业
录取名额在录取时将作相应调整;
二、招生专业目录中‘★’表示在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
三、2010 年我校招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笔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
论、外国语、数学(一至三)、专业基础共四门(复试阶段加试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
外国语、数学(一至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均由教育部统
一命题,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由我校自行命题;
四、2010 年我校在127 个学科、专业可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届时请考生
访问研究生院网站:www.graduate.nuaa.edu.cn 查询有关信息。我校在博士学位授予点实
行硕士—博士连读培养,推荐免试硕士生和统考成绩优秀者均可申请硕博连读,学制一
般为4.5~5 年;
五、应届本科生和大学本科毕业的在职人员均可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国家承认学
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生(毕业后必须连续工作二年或
二年以上),可以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我校,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并修完本科相应
专业主干课8 门以上。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需提交有效证明(CET-4 考试通过证书,
相关本科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原件),否则不予参加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以笔
试形式加试二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加试时间将在复试通知书中列出);
六、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确定的相关报考学科门类的基本复试分数线方能参加
我校复试。我校将根据各专业录取名额和专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报到时
须持有准考证和其它相关有效证件原件(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并提供我校规定的相关材
料,否则取消复试资格;复试时我校将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结合专业课加试成
绩和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录取时优先考虑上线考生中“985”、“211”院校毕
业的考生;
七、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的招生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
政策,按“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原则进行录取。学生毕
业后,全部回定向地区和定向单位就业;
八、考生必须提供在2009 年11 月份至2010 年7 月份间固定的通讯地址,以便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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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寄发准考证、复试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等。复试录取阶段,考生可以登录我校研究
生院网站,修改本人联系方式,以便我校向考生寄发复试通知书及录取通知书等。为便
于及时与你联系,请认真填写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如联系不上,
后果自负。
九、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通讯地址:南京市御道街29 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
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6 电话:(025)84892487 自动传真:(025)84891419;
为及时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欢迎访问我校研究生院网站:www.graduate.nuaa.edu.cn;
十、2010 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网上报名日期以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考生必须记住网上报名的报名号,并于教育部规
定的日期凭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凭学生证)到当地有关报名点确认网上报名
信息,并现场采集图像(我校招生单位代码为10287)。全国统一考试时间由国家教育部
公布(春节前10 天左右);
十一、我校在全国市级以上地区招生办和有关高等院校均设报名点和考场,考生可
在当地报名点报名和参加入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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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二〇一〇年招收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调整优化研究生
教育类型结构,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推动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
人才为主的模式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模式转变,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
2010 年招收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一、2010 年我校计划在航空工程、航天工程、机械工程、仪器仪表工程、车辆工程、
动力工程、电气工程、控制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材料工程、交通运输
工程、项目管理等十八个专业领域招收工程硕士研究生400 名左右。根据研究生入学考
试初试成绩情况,各专业领域录取名额在录取时确定。
二、我校的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必须参加今年
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分数达到报考专业的国家复试分数线,即可参加
专业学位复试。
三、专业学位考生复试相关要求、复试流程按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执
行。考生复试时需进行资格审查,参加专业课笔试考试和面试,复试合格后方可拟录取
为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生。经录取审查、调档政审后即可录取为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可以作为非定向或单位委托培养,非定向培养的硕士生必须将
人事档案调至录取学院,单位委托培养的硕士生必须和我校研究生院签订研究生委托培
养协议。
五、专业学位硕士生学费为人民币1 万元/生·年,按2.5 年计,共2.5 万元。所有非
定向培养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均可参加奖学金的评定,享受普通助学金。
六、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一般2.5 年,实行学分制。
七、培养计划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参照相关专业学术型硕士生培养计划制定,课程设置
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
教学内容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培养过程较
学术型研究生更注重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和模拟训练,更注重培养学生研究
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八、学位论文要求
学校对专业学位硕士生注重实践研究、创新能力的培养,注重实际工作经验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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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短就业适应期限,提高专业素养及就业创业能力。专业学位硕士生学位论文形式可以
多种多样,可采用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等形式。
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
力。
九、学位授予
专业学位硕士生完成规定的培养计划,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可授予相关领域工程
硕士学位,毕业后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参加毕业生就业派遣。
十、考生必须提供在2009 年11 月份至2010 年7 月份间固定的通讯地址,以便我办
及时寄发准考证、复试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等。考生可以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修改
本人联系方式,以便我校向考生寄发复试通知书及录取通知书等。为便于及时与你联系,
请认真填写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如联系不上,后果自负。
十一、我校会及时将有关信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发布,欢迎访问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www.graduate.nuaa.edu.cn;及时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通讯地址:南京市御道街29 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
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6 电话:(025)84892487 自动传真:(025)8489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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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二〇一〇年
对在职人员进行单独入学考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招 生 简 章
为主动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贯彻按需招生的原则,努力从有实践经验的在职
人员中招收硕士生。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我校继续在2010 年组织单独入学考试(即不参
加全国统考)招收优秀在职人员为硕士生。
2010 年我校共有35 名单独入学考试招生名额。单独入学考试的考生一律不能调剂录
取。考生录取后作为原单位委托培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在校学习期间不转户口、
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并与原工作单位签订委托培养硕士生合同。毕业后毕业证书和硕
士学位证书寄给考生单位人事部门。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工作成绩突出;
2、凡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后(不含同等学力)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
四年(截至2010 年9 月)或四年以上(即2006 年9 月以前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业
务优秀,己发表过研究论文的业务骨干;
3、由所在单位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 周岁。
5、二〇一〇年我校单独考试只接收与我校签订人才培养协议的国防系统和国有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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