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组织复试录取工作,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如鹏
成员:左敦稳 郭勤涛 曲宁松 陈柏 沈建新 陆俊华
二、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陈文亮
成员:许赞 陈炳发 卢文壮 游有鹏 鲁世红 刘桂琪
三、学院各学科复试分数线及招生指标
总分 |
单科成绩 |
招生总指标 |
直博、硕博、申请考核已用指标 |
可招指标 |
|
机械设计及理论 |
180 |
40 |
8 |
1 |
7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
170 |
40 |
21 |
13 |
8 |
机械电子工程 |
170 |
40 |
9 |
2 |
7 |
航空宇航制造工程 |
170 |
40 |
16 |
6 |
10 |
四、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①学院按学科组织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设组长1人,组员不少于6人(共不少于7人),由本学科教授、副教授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4人。 另设秘书1人,负责对复试过程进行详细记录。
学科对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进行招生政策、办法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规范工作行为,不称职人员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②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通过面试形式考察考生综合运用相关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能力等,并对考生进行外语口语能力的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准确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③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④优先复试非定向考生、国防院所以及航空航天等国防院校的考生。
五、复试资格审查
①准考证;
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请考生本人写上考生编号);
③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
④同等学力考生:除提交上述①、②外还应验证英语六级证书原件或成绩单原件;
5复试考生在报到时交纳80元/人的复试费。
六、面试方法
①所有面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禁止携带手机,不能中途离场,不得做与面试无关的事,禁止吸烟,并统一佩戴面试工作证和复试工作证;
② 各面试小组要统一成绩评定标准,每个面试小组成员按标准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打分,并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评分表》;
③ 考生面试成绩的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成员打分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各组面试结束后,要当场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成绩表》,并由所有面试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④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面试情况;
⑤ 学院组织人员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汇总和登分,成绩汇总和登分时应不少于3人同时在场,包括监督小组成员在场;
⑥ 面试基本流程如下:
(a)面试考生在候考区等待,将手机关闭、上交;
(b)面试考生在导引员的导引下,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c)考生面试结束后直接离开复试现场。
七、拟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达到或超过60分方可录取。
2.各学科根据考试录取招生指标数,按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总人数与考试录取招生指标数相等的原则进行录取。同一导师录取学生数不得超过2名(奖励名额除外),如考生报考的导师已录满,则通过在所报考的专业学科内双向选择调剂录取。
3.优先录取非定向考生、国防院所以及航空航天等国防院校的考生。
4.资格审查未通过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八、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地点 |
5月11日8:00-9:00 (周日) |
复试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 |
15号楼一楼大厅 |
5月11日10:00-17:00 (周日) |
学院组织面试 |
见大厅通知 |
5月19日(周一) |
上报拟录取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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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周二 ) |
公示拟录取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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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学院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15号楼
联系人:陆俊华 刘桂琪
联系方式:84892552
投诉电话:84896460
十、本细则未涉及部分,由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机电学院
2014年 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