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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艺术学院2014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及录取细则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4-05-30

 艺术学院2014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及录取细则

我院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组织复试录取工作,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捷

成员: 屈雅红 张利华 谢力荣 张犇 胡静

 

二、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张新明

成员:徐曙峰 唐庆 蔡伟 王立庆

 

三、学院各学科复试分数线及招生指标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总分

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招生指标

130201

音乐学

330

34

34

100

120

2

130301

戏剧戏曲学

353

34

34

110

120

2

130302

广播电视艺术学

327

34

34

100

90

8

135105

广播电视

327

34

34

100

90

130400

美术学

349

34

34

110

110

5

135107

美术

353

34

34

100

100

3

130500

设计学

335

34

34

110

110

3

135108

艺术设计

328

34

34

95

110

2

 

四、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含英语听力测试)两部分组成,复试总成绩为300分。

1、专业课笔试:笔试科目为我校《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笔试时间、地点由学校统一安排(以下科目笔试地点由学院另行通知,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548美术专业创作、556现场创作、560现场表演、566艺术设计与创意、567艺术设计专业创作)。

2、综合面试满分为150分,其中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对每位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测试,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英语听力水平测试满分50分,由学校统一安排,考试时间40分钟。

3、面试办法

① 学科组成面试小组并进行编号,每个面试小组设组长一人、组员不少于4人(共不少于5人),其中硕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学院提前对面试小组成员进行培训,所有面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禁止携带手机,不能中途离场,不得做与面试无关的事,禁止吸烟,并统一佩戴由研招办统一提供的面试工作证和复试工作证。

② 各面试小组要统一成绩评定标准,每个面试小组成员按标准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打分,并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评分表》。

③ 考生面试成绩的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成员打分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各组考生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成绩表》由所有面试小组成员签名确认。

④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组长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面试情况。

⑤ 各学院组织人员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汇总和登分,成绩汇总和登分时应不少于3人同时在场,包括监督小组成员在场。

 

五、复试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为准。

2、统考生:① 准考证;② 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补验);③ 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3. 复试考生交纳80元/人的复试费,由学院收取。

 

六、面试程序

   1、面试考生现场抽签决定自己的面试顺序。

   2、面试考生在候考区等待,将手机关闭、上交。

   3、面试考生在导引员的引领下,到指定地点面试。

   4、考生面试结束后直接离开复试现场。

参加面试时,请考生提供反映能力与水平的获奖证书原件、各类证明、作品等相关材料。

 

七、拟录取原则

1、复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后,达到或超过60分。

2、按学科的录取指标,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录取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化后)×50%+复试成绩(百分化后)×50%

3、调剂复试的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后排序录取。

 

八、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时   间

内  容

地点

4月3日下午2点-5点

(周四)

复试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

南航将军路东校区艺术学院楼325室

4月4日上午9点-12点

(周五)

学院组织面试

候考区:南航将军路东校区艺术学院楼406室

4月5日(周六)

上午08:00—8:40

全校统一英语听力水平测试

另通知

4月5日(周六)

上午9:00—12:00

全校统一专业课笔试

另通知

 

九、学院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东校区艺术学院大楼

联系人:赵东辉

联系电话:025-52075809

十、本细则未涉及部分,由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艺术学院      

2014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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