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复试完毕后,学院要及时将复试成绩及结果通知考生本人,特别是复试不合格或复试合格但因名额限制不能录取的考生。
6、学院复试细则(包括复试比例、复试形式、计分方法、排序方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以及必要的笔试科目及内容)另行制定,由学院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本学院网站公布。无论笔试、面试,操作过程都必须规范,必须严格按保密要求和操作规定执行。
7、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包括工龄不符的考生、学历不符的考生)不得进行复试。
七、复试、录取时间安排表
1、3月29日前 学院上报复试计划(其中包括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复试安排,复试办法)和学院招生领导小组、专家复试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名单。
2、3月29日前 学院确定并张榜公布复试名单,发放复试通知和调档函,同时分别以网络和张贴方式公布复试办法及要求和复试安排等。
3、4月6日 学院组织同等学历专业课加试
4、4月7—12日 学院组织复试(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和面试)
5、4月14日 体检
6、4月16日 学院组织政审并上报拟录取库。
7、4月17-19日 研究生招生办整理、自查汇总录取库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并接受国家教育部审批。
8、6月中旬发录取通知书。
八、艺术学院复试分数线
1、音乐学
复试总分数线:305分
单科(满分=100分)最低线:32
单科(满分>100分)最低线:80
2、美术学
复试总分数线:305分
单科(满分=100分)最低线:32
单科(满分>100分)最低线:80
3、设计艺术学
复试总分数线:305分
单科(满分=100分)最低线:32
单科(满分>100分)最低线:80
4、广播电视艺术学
复试总分数线:305分
单科(满分=100分)最低线:32
单科(满分>100分)最低线:80
5、戏剧戏曲学
复试总分数线:305分
单科(满分=100分)最低线:32
单科(满分>100分)最低线: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