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江苏商事法治高端论坛:2020·1” 专题研究会成功举办

本站小编 Free考研考试/2021-02-20

9月12日,“江苏商事法治高端论坛:2020·1”专题研究会在南京召开。会议由江苏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主办,南京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承办。省人大法制委主任、省法学会副会长兼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腊生,省人大法制委原主任丁巧仁,省商法学研究会会长、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范健,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省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何方,南京海事法院院长、省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后龙,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省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马荣,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法院院长、省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朱绚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院长、省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建文,以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刘建功,民二庭副庭长李荐,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庭庭长黄伟峰,省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处副处长顾文卿等16位代表出席会议。

范健教授首先进行了主题演讲。他对当今严峻国际形势下经贸领域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刻的分析。随后,各与会代表还就《民法典》背景下商事立法的时代使命展开了深入研讨。

王腊生副会长指出,我国应当推动商事立法的进程,加快《公司法》《证券法》等的修订进程,并推进《商事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

王建文教授就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做了简要介绍,并同各与会代表就《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与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指标体系的关系展开了讨论。王建文教授作为省委部署、省工商联委托的营商环境评价第三方机构负责人,基于省区域民营经济营商环境评价(2019年度、2020年度)的实践经验,认为江苏不应也不必按照世行的指标来进行营商环境评价,而是要制定出一个契合江苏省情、具有“指挥棒”作用的评价标准体系和评价方法。

此外,与会各方还就包括关于推动商事立法进程的建议、在未来进行《商法典》或《商法通则》立法的畅想以及对于我国营商环境评价标准与世行营商环境指标体系的平衡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相关话题/商法 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