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南艺研字〔2022〕25号)等文件规定,经复试合格,我校拟录取以下同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现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自即日起10个工作日。如对以上名单有异议,请致电:025-83498798,83498056。
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处
二○二二年十月十七日
根据《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南艺研字〔2022〕25号)等文件规定,经复试合格,我校拟录取以下同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现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自即日起10个工作日。如对以上名单有异议,请致电:025-83498798,83498056。
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处
二○二二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