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艺研字〔2013〕5号
一、申请条件
1、具有推免资格的全国著名大学、学院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特别是专业成绩名列前茅,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合格(425分)以上。无重修、补考课程,已具备获得学士学位授予的各项条件。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创作、表演能力倾向,在理论研究和实践创作方面有突出成果,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素质。
二、申请材料
1、南京艺术学院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一)(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为电子版的打印件,并贴上照片和在所需栏目签字、盖章);
2、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附件二);
3、其他证明自己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1)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教务处公章);
(2)英语六级或四级成绩证明复印件;
(3)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
(4)获奖证书复印件;
(5)在全国艺术类核心期刊或CSSCI期刊公开发表学术性文章复印件;
注:复试时需带原件审核。
4、体检合格证明(可在复试前提交)。
注:附件一、二可从研究生处网站下载,电子文档在填写时请勿变动格式。
三、申请程序
1、有意者可在南京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查阅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选择相应的学院、专业及研究方向,并于2013年9月25日(以收到邮戳为准)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达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我校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3、10月中旬左右,我校对申请者进行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另行通知。经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10天,无异议者视为录取,寄发接收函。未经复试的申请者或复试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4、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并被我校接收的同学须到本人所在学校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于10月25—31日进行网上报名(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11月10—14日在本人所在学校所属的省级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拍照、确认信息。未成功办理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如果申请者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者免试资格。
2、申请表里“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推荐意见”栏如因本人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工作安排滞后,暂时不能盖章的,可以先由院(系)签署意见,但最迟须于复试前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同意推荐并该生已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否则申请无效。
3、经考核我校拟接收的推免生必须在11月14日前(以收到邮戳为准,时间若有更改,届时通知)将经本校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加盖招生专用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或送)达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未能获得登记表,或登记表无正当理由不按时邮寄者,拟接收资格无效。
二○一三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