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各班级:
根据江阴天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和《南京中医药大学“天江研究生奖学金”实施细则》, 2014年度“天江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有关候选人条件参见《南京中医药大学“天江研究生奖学金”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2、送审材料要求:书面申请书1份、天江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2份、成绩单打印件1份(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发表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复印件1份(附目录)。个人申请材料需制作好封面、科研成果目录。
3、各学院、部门成立天江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推荐(附件1),研究生院根据学院、部门推荐情况组织评审领导小组进行最终评审。
4、博士研究生参评按照专业所在学院报送。
5、在职研究生不参加评选。
6、已经用于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科研成果或奖项不得重复使用于该项奖学金的申请。
7、外国语、信息、人文、心理等学院研究生参加班级所在学院推荐评选。
8、申请人于12月8日下午5:00前将申请材料呈交各学院研究生秘书(第一临床医学院送至仙林校区B13-515),各学院、部门按分配名额初评后于12月9日17点前将相关评审材料及统计表送交研究生院,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9、七年制研究生由学工处统筹安排。
研究生院
2014年12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