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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要求及工作安排的通知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14-06-05

 各学院、各学位点:

根据《关于修订2014年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制定相关实施办法的通知》(南中医大研究生院2013(16)号)文要求,研究生院在2013年12月份组织召开了各学位点负责人、附属医院相关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三个层面的方案修订专题会议,征询了各方面意见,经梳理归纳,提出如下几点要求:

一、培养方案应根据学位类型明确培养目标,创新培养模式,彰显学科特色。

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科的实际情况,制定学术学位、专业学位两种类型的培养方案,充分体现不同学位类型的特点。以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要积极探索国际合作培养模式;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要强化产学研结合;中医学一级学科下的培养方案应融入师承教育的理念。全日制、非全日制培养方案的制定应有所区别(非全日制方案建议考虑在职人员的具体情况)。研究方向的确定要结合国家政策导向和社会需求。

二、学习年限和时间安排可适度调整。

全日制脱产攻读学位的学制一般为三年,在职攻读学位的学制一般为四年。课程学习的时间,专业学位课程在第一学期完成;学术学位的学位课程在第一学期完成,部分非学位课程可安排在第二学期。

三、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

应根据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设置各类型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的课程体系要有区别;强调中医经典的学习,重视中医药文化的传承和名医学术思想、临床经验的传承;选修课程应体现学科交叉性、前沿性和综合性。

四、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

进一步细化实践能力培养的要求。医学学术学位培养方案中临床实践时间应满足3-6个月,并提出相应的考核要求。药学培养方案中应明确生产实践的环节及时间安排、考核要求。

五、工作安排

1、各学位点所在的学院务必充分重视这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研究生导师,成立专门小组研究和推进本项工作的开展,指定专人负责本项工作,集中力量,力争在假期内完成修订任务。

2、请各学院在2014年3月1日至3月15日收集、审核本学院各学位点培养方案。在2014年3月16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完稿的培养方案文字稿及电子稿一份,并请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及各学位点负责人在报送前对内容、格式审核签字。联系人:万佼、卢金花,联系电话:025-85811109。邮箱:yjsy@njutcm.edu.cn

3、排版规范,标题宋体3号,正文宋体4号。

4、要求提交以下文件:

(1)2014年全日制XX专业学术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2014年非全日制XX专业学术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3)2014年全日制XX专业专业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4)2014年非全日制XX专业专业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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