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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200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研究生院 免费考研网/2006-05-21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

    我校全年招收博士生350名左右(包括硕博连读、提前攻博、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报名和考试情况统一确定。

    三、学习年限:

    三年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者必须具备下述各项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已进修过报考学科的硕士生主要课程,并由进修学校研究生部门出具成绩证明;

    (3)获得过国家级或部、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且排名在前三位或出版过专著或在核心刊物发表过与硕士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两篇;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体检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持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8、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五、报名日期及地点:

    2005年博士生招生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报名:2004年9月1日~9月30日第二次报名:2005年3月1日~3月30日报名地点:本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外地考生可函报。

    (注:第一次报名是否采取网上报名。第二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具体手续和办法请上网查询。)六、报名手续: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持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和学位证书原件到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报名,缴纳报名费150元;函报的须寄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报名费同时寄出,以邮戳日期为准。所有考生的报名表格均从我校网站http://gs.njust.edu.cn下载。

    2、考生需准备同底免冠近期一寸照片两张,分别贴在登记表和准考证上。

    3、考生在报名截止日期后一周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寄送下列材料(函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专家推荐书;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

    (4)硕士学位证书(函报可交复印件,来校参加考试时必须交验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验证件)或证明书;

    (5)信息卡;

    (6)准考证。

    同等学力者不交3、4两项材料,但应当开列已经学习过的硕士课程及有关成绩证明,送交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刊物原件)或专著或获奖成果材料。

    我校对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送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核发准考证。

    七、考试日期及地点:

    1、初试日期:第一次考试  2004年10月16日~17日第二次考试  2005年4月23日~24日2、  复试日期:与初试的专业综合考试同时进行。

    3、考试地点:南京理工大学(以准考证地点为准)。

    八、考试科目及考试方法:

    1、政治理论课(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免试);

    2、外国语(含听力);(大纲)

    3、  业务课(包括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

    4、同等学力考生初试合格后须加试报考学科专业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九、录取原则:

    根据当年招生规模及考生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十、学习期间待遇: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毕业生就业:

    在保证国家需要的前提下,贯彻学以致用的原则,国家计划内研究生根据国家需求计划双向选择就业。委托培养生、定向生毕业后回委托、定向单位工作,自筹经费生由学校推荐就业。

    注:数学考试:选择以下四门科目中的任意两门参加考试(笔试):

    高等线性代数(50%)、数理方程(50%)、计算方法(50%)、数理统计(50%);

    专业综合:由各学院(系)根据学科、专业情况及报考情况各自统一组织安排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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