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报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学校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学院各专业复试线(已在研究生院网公布)
二、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复试主要内容:
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诚信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同时纳入考核考生学习经历及取得成果。
本学院复试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
2.面试:面试满分为200分,其中包含对基础理论知识、英语交流能力、专业技能、创新能力及培养潜力的考核。
面试成绩低于12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面试中外语交流能力考核:满分为 50分,主要测试考生听力水平及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
4.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
复试满分为300分,复试总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三、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1)复试笔试:4月2日晚上
(2)资格审查:时间:4月2日上午9点 地点:理学院7楼电梯出口
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到报考学院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取得复试资格:
a、身份证原件;
b、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各一套,身份证和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件右上角须写明考生编号后四位);
c、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加盖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红章);
d、《南京理工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
e、复试费80元;
f、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将《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国防生将《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提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3)面试:
序号 |
同一复试专业组(专业代码)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1 |
金融学(020204)、金融硕士(025100)、统计学(071400) |
4月4号上午8点30分 |
理学院704 |
|
2 |
基础数学(070101)、计算数学(070102)、概率论与数理统计(070103)、应用数学(070104)、运筹学与控制论(070105) |
4月3号上午8点、下午1点 |
理学院704 |
|
3 |
原子与分子物理(070203)、等离子体物理(070204)、凝聚态物理(070205)、声学(070206)、光学(070207) |
4月3号上午8点 |
理学院706 |
|
4 |
光学工程(080300)、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080402)、生物医学工程(083100)、光学工程 (085202)、光学测试科学及仪器(0803Z1)、光电科学与工程(0803Z2)、激光科学与工程(0803Z3)、仪器仪表工程(085203) |
4月3号上午8点30分 |
理学院708 |
|
5 |
土木工程(081400)、建筑与土木工程(工程硕士)(085213) |
4月3号上午9点,下午2点 |
理学院802-3室 |
|
6 |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080101)、固体力学(080102)、流体力学(080103)、工程力学(080104) |
4月3号下午2点30分 |
理学院809 |
|
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提供反映其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原件;学院设立考前等候区,七楼复试的设立在731房间,八楼复试的设立在802-2房间。面试考生进入等候区应将手机关闭,保持安静;面试考生根据面试序号依次到面试室面试,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面试现场。
四、调剂要求
1. 校内调剂
我院接收校内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1)要求:
符合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且初试成绩达到原报考学科门类国家复试基本线,同时达到申请转入专业复试基本线。
优先考虑接收毕业于985、211高校的考生,专业范围为接收专业或者相近专业。
(2)接收专业及人数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 |
接收校内调剂人数 |
1 |
020204 |
金融学 |
1个左右 |
2 |
070105 |
运筹学与控制论 |
2个左右 |
3 |
080101 |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 |
1个左右 |
4 |
080102 |
固体力学 |
|
5 |
080103 |
流体力学 |
|
6 |
080104 |
工程力学 |
|
7 |
085202 |
光学工程 |
10个左右 |
8 |
085203 |
仪器仪表工程 |
(3)复试办法
学院内调剂由考生本人填写《调剂申请表》,经学院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直接进行调剂;
跨学院调剂由考生本人填写《调剂申请表》,交调入学院,经审核后,学院通知同意调剂的考生参加复试。
《调剂申请表》电子表格请于3月30日上午10点之前发到邮箱:duanqiufeng@njust.edu.cn ,统计时以收到的电子表格为准。学院审核后将选拔部分考生,并于3月31日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前来复试。接到电话后前来复试的考生请于4月1日将《调剂申请表》纸质版交到理学院765办公室。
复试时,调剂生参加调出学科的笔试,调入学科的面试。
2. 接收外校考生调剂
我院接收少量学术背景、研究基础良好,创新能力较为突出的考生,优先接收“985工程”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985工程”高校未被录取的考生,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办理调剂。学院审核同意后参加复试。接收专业不限,招生计划单列。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原则
拟录取原则:按拟录取专业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复试中面试成绩低于12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综合成绩=初试规格化成绩×0.6+复试规格化成绩×0.4
其中:初试规格化成绩= (统考总分/500)×100
复试规格化成绩= (复试总分/300)×100
六、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南京理工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有明确规定外,由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学院复试工作 |
段秋枫 |
84315133 |
接待考生申诉 |
刘琳 |
843039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