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 学院报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学校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学院各专业复试线(已在研究生院网公布)
二、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复试主要内容:
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诚信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同时纳入考核考生学习经历及取得成果。
本学院复试包括:笔试、面试
1. 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
2. 面试:面试(含专业知识、交流能力考核,每项各占100分)满分为200分。面试题目及顺序由考生抽签结果决定。
要求:可以用英语进行正常交流,其中交流能力考核低于55分者不予录取。
3.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
笔试考虑偏差,计算概率分。
XX笔试概率分=XX笔试总分/笔试总分的组平均分*70
复试总成绩=笔试概率分+面试分
复试标准化成绩=(复试总成绩/300)*100
三、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1)资格审查:时间:4月2日8:30-17:00 地点:外语学院207教务办
(2)面试:翻译硕士 时间:4月3日8:30-11:30 地点:外院218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 时间:4月3日14:30-17:30 地点:外院218
(3)学院复试结果公布:4月4日下午
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提供反映其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原件;学院考前等候区:外国语学院309,面试考生进入等候区应将手机关闭,保持安静;面试考生根据面试序号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依次到面试室面试,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面试现场。
四、拟录取原则
拟录取原则:按拟录取专业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考生复试中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本人志愿,学术型可以转入专业学位型,但专业学位型不能转入学术学位型,专业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
初试标准化成绩= (统考总分/500)×100
综合成绩=初试标准化成绩×0.5+复试标准化成绩×0.5
五、调剂要求
我院接收少量考生学术背景、研究基础良好,创新能力较为突出,学校优先接收“985工程”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985工程”高校未被录取的考生,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办理调剂。
六、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南京理工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有明确规定外,由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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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信箱 |
学院复试工作 |
赵雪琴 |
025-84303212 |
zxqcn@vip.sina.com |
接待考生申诉 |
张世刚 |
025-84303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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