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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南京理工大学 /2013-12-07

 附件2

 经济管理 学院报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南京理工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本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经济管理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学院各专业复试线
已上报,见研究生院网站。
二、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本学院复试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笔试科目见《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面试
面试(含外语交流、实践能力考核等)满分为200分,其中外语交流能力占  30  分。
面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外语听说能力;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①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诚信等;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加试
同等学力(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复试考生须另外加试两门主干课程(见《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总成绩为300分,其中,笔试100分,面试及实践能力测试200分(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30分,综合能力测试170分)。
(2)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百分制)= 初试总成绩(折合百分制)×0.65+复试总成绩(折合百分制)×0.35
其中,初试总成绩(折合百分制)= 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
 复试总成绩(折合百分制)= 复试成绩/复试满分×100
三、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1)复试笔试:学校统一安排
(2)资格审查:时间:4月9日 9:00-17:00     地点:经管院610室
(3)面    试:时间:4月10日全天             地点:经管院办公楼
(4)学院复试结果公布:4月15日前,经管院办公楼公告栏。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原则
1、考生复试笔试科目测试成绩低于60分,或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低于18分,或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低于102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复试考生加试的2门课(每门课满分均为100分)中任意一门课考分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总成绩重新排序后,结合各学科的招生数量,按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组别
在同一组排队确定录取的专业(或专业组)
备注
1
产业经济学
 
 
金融学
 
2
国际贸易学
 
3
管理科学与工程
 
4
会计学
 
5
企业管理
 
6
技术经济及管理
 
7
情报学
 
8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
 
9
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
 
10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
 
11
图书情报硕士(专业学位)
 
12
MBA(专业学位)
 
五、公费及奖学金确定原则
1、公费确定原则
复试合格的所有统考生按“数学+外语”的总分进行排名,确定是否公费,如“数学+外语”的总分相等,则初试总成绩高的学生排名在前。
2、奖学金确定原则
复试合格的所有统考生按“数学+外语”的总分进行排名确定奖学金等级,如“数学+外语”的总分相等,则初试总成绩高的学生排名在前。
六、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南京理工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明确规定外,由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学院复试工作
王惠霞
025-84315665
接待考生申诉
王惠霞
025-84315665
 
 
 
 
                                      
(学院章)主管领导签字:               
2013  年   4   月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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