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毕业后将所有档案由学校寄我校录取院系,时间截止7月30日,往届生档案应于5月30日前寄达我校录取院系。
二、转党员组织关系的同学,将《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的接收单位按以下规定填写:江苏省外考生填“江苏省教育工委组织处”去(到)“南京理工大学”字样,江苏省内考生填“南京理工大学”字样。《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由本人报到时直接交各院(系)研究生辅导员。
三、转户口的同学,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在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户口迁移证超过有效期的仍可在我校办理落户)。
四、所有手续完善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下旬通过邮局特快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