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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06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公告

研究生院 免费考研网/2006-05-21

  一、考生向外单位调剂办法

  符合全国最低复试基本要求(按第一志愿报考门类)、没有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以及复试后不予以录取的考生,可以办理向外单位调剂手续。

  调剂程序如下:

  (1)考生通过研招网查询接受调剂考生单位,并填写个人信息,同时联系接受调剂生的招生单位;

  (2)接受调剂生的招生单位审核材料,决定是否同意其参加复试并向我校出具调剂函;

  (3)我校根据接受调剂生的招生单位调剂函及考生本人书面申请,审核是否符合调剂规定并出具调剂表;

  (4)接受调剂生的招生单位安排复试,及时给出复试结果,通知考生是否拟录取;

  (5)招生单位拟录取调剂生的,向我校发出调阅初试试卷的公函;

  (6)我校根据考生调剂申请书和调剂招生单位公函,寄出初试试卷(教育部要求5月15日后办理试卷邮寄);招生单位做最后审查。

  二、复试前准备

  所有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查阅复试分数线及能否参加复试,参加复试考生必须于4月10日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进行复试确认。

  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参加复试: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件右上角须写明考生编号)、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南京理工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可下载);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件右上角须写明考生编号)、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南京理工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可下载)。

  三、复试分数线

  2006年硕士生的录取工作继续坚持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尊重考生意愿,同时兼顾国家需求与学校学科建设工作的需要,确定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并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差额复试。

  四、复试办法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在德智体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该环节主要是加强对考生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的考核。

  五、复试资格查询及复试时间

  达到南京理工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即为符合复试资格考生,请考生及时查阅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并与报考院(系)联系,复试时间4月14-16日。

  15日8:30-11:30进行全校统一笔试,包括外语听力及专业课;

  15日下午及16日各学院安排面试。

  六、复试资格验证

  4月13日对本校应届毕业生考生复试资格审查,14日对非本校应届毕业生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由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取得复试资格。

  未经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须携带所在省、区出具的相关推荐报考表格。

  七、复试体检

  复试阶段,考生须进行体格检查。请各位考生到南京理工大学医院(南京理工大学校内三号路西)领取体检表(体检表须经医院盖章,否则,体检无效)并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查询。体检当日饮食必须清淡。不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

  八、复试有关费用

  考生来校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差旅费、体检费等由考生自行解决。

  九、政审及调档

  所有考生复试时均需要携带经档案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的《南京理工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凡参加“法轮功”活动者,不得录取为研究生。

  对拟录取为非定向或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所在单位还须在5月上旬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调档函复试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发放。

  十、签定培养协议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院要与自筹生、委培生、定向生签定协议书,完善录取手续。此类考生考生复试前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复试信息确认”栏提交复试相关信息,利于发放考生入学通知书及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自酬经费协议书。

  十一、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我校除留校师资、支边、支教考生以外,原则上不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人须复试时提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书面申请函。

  十二、录取通知书发放

  拟录取名单必须经教育部审批同意,各项手续完备者,将在6月中旬接到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不予录取,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十三、入校后的宿舍安排

  需要申请住宿的考生,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复试信息确认”栏提交住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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