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南京理工大学关于资助博士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有关规定》(研究生〔2014号〕6号)http://gs.njust.edu.cn/a/pygz/wjzl/20140311/873.html的精神,现将2014年度选拔资助博士生出国(境)学术交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资助分为两类:联合培养(周期为6个月)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2.同等条件下,申请联合培养的高校为世界排名前200名或与我校合作的高校、科研机构者,优先资助;申请高水平国际会议者,优先资助。
3.申请人根据不同类别填写对应的申请表(见附件),经导师和学院分管院长签署意见后,由学院将纸质版表格送交培养办公室,电子版表格发至gsjwb@mail.njust.edu.cn,截止时间:2014年3月20日 上午12:00前,逾期不予受理。
4.被批准的资助对象需在获批后尽快办理各项相关手续,并及时向学院及研究生院汇报进度。凡未按计划出访者,资助资格将自动取消,且不能再次申请本年度该项目。
附件:
1.
南京理工大学合作高校或机构目录 |
2.
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 |
3.
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联合培养申请表 |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