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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14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南京邮电大学 /2014-06-05

 为加强和规范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及《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南京邮电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与复试须知》的具体规定,我院对2014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

二、招生计划

    研究生院已经根据我院各专业情况,划定各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已经公布在学院主页上(2014年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学院根据各专业情况招生计划公布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

招生计划

080901

物理电子学

9

080902

电路与系统

23

080903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14

080904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26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60

085209

集成电路工程

13

合计

145

 我院复试录取名额已满,不接受校外和院外的调剂申请。

三、资格审查与体检

1.资格审查

请考生于47(星期一)上午8:301100携带本人相关材料到三牌楼校区科技楼404报到接受资格审查,核实复试科目、查看笔试考场座位号、查看面试及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等通知。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

1)      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应届考生须携带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国防生提供由所在学校选培办签字盖章的《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对故意隐瞒“国防生”身份的考生,我校经查实后将不予录取。

4)      国外学历:请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必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6)      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一张(体检表须贴本人照片)。

另外复试时,考生向复试专家组提供在校学习成绩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教务处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或科研成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和报考专业)。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本科阶段所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2.体检

体检时间:48日下午12301500

    点:三牌楼校区门诊部。

体检前注意休息,饮食要清淡(不要吃荤菜、鸡蛋、牛奶、豆浆等)。

体检工作由校医院组织。所有考生须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四、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英语听说能力的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等。专业课笔试由研究生招办负责组织,综合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由我院负责组织。

1.专业课笔试

时间:47(星期一)下午14:0016:30

地点:教东101考场:电路分析

        教东103考场:数字信号处理

           教东201考场:半导体器件物理、电磁场理论、通信系统原理、信号与系统

注意事项:考生持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笔试考场座位号进入考场参加专业课考试(满分100分)。

2.英语听说能力的测试(满分50分)

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为48(星期二)8301200具体安排请见复试分组名单,将于7日上午张贴在报到地点(科技楼404)。

3.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考生综合能力的面试时间为49(星期三)830153012001300休息)。综合能力面试分专业同时进行,具体安排请见复试分组名单,将于7日上午张贴在报到地点

注意事项:所有参加综合能力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的考生,请务必带好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的考生不必携带耳机。

 五、录取的基本要求

在复试工作中,我院将诚信考核作为重要环节。在笔试考试中作弊或违纪者将立刻终止考试,取消复试资格;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并通报考生单位。

复试结束后,学院会综合考生初试与复试的成绩(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满分750分),重新计算分数排序,严格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样分数以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进行公示。

1.各专业均实行差额复试,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专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到我院其他相关专业。所有调剂都遵循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

2.录取成绩要求: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低于3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同等学历加试:对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笔试科目不少于2门,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推免生不参加此次复试,导师互选环节须参加。

五、复试现场监督

1. 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监督检查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

2.如考生在复试过程中有突发状况或疑问可拨打电话寻求帮助。

研招办咨询电话:025-83492350   邮箱:yzb@njupt.edu.cn        

纪委监察处电话:025-85866330   邮箱:jbxx@njupt.edu.cn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电话:025-83492263; 邮箱:dzky@njup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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