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各专业均实行差额复试, 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 2 )复试 成绩要求: 综合 面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 3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相关手续
1. 签定协议: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要与自筹生、委培生、定向生签定协议书,完善录取手续。
2. 调档政审:对拟录取为非定向或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所在单位要提供人事档案及政审意见(详见“关于商调拟录取硕士生人事档案及其现实表现材料的函”)。
3. 录取通知书发放: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及完备各项手续后,将在 6 月下旬发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附件一:南京邮电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doc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