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南京邮电大学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复试与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我校硕士生复试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附件一)。
第一志愿报考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初试成绩达国家基本分数线且符合校内调剂要求的考生,均可申请在校内“工学”或“工程”缺额专业调剂。 请考生按要求于 4 月 10 日上午十点前将申请表(附件二)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于 4 月 19 日上午 11 点前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相关学院报到接受资格审查,并缴纳 80 元复试费,核实复试科目、领取笔试考场座位号、查看面试的时间地点等通知;携带自备的“音频无线耳机”于 9 : 00 - 11 : 00 到图科楼或无线楼试听检测耳机。
1. 初试准考证;
2. 有效身份证件及一份复印件;
3. 毕业证书(应届生携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本科阶段所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三、复试安排
1 、复试时间: 4 月 19 — 23 日。
我校不再发放书面的复试通知书,达到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有复试资格;申请校内调剂和申请攻读专业学位考生的复试名单将在“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查询系统”公布,请各位考生于 4 月 13 日后登陆查询是否取得复试资格以及复试专业等信息。
2 .复试内容
( 1 )笔试: 4 月 19 日下午 参加复试科目英语听力考试和专业课考试 ( 笔试 ) 。
考生持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笔试考场座位号进入考场;听力设备采用音频无线耳机,请考生自备。
校内调剂考生的复试科目 ( 笔试 ) 可按原第一志愿专业的复试科目考试。
校外调剂考生的复试科目 ( 笔试 ) 按调剂专业的复试科目复试。
( 2 )面试:由相关学院组织考生综合面试,具体安排查看学院相关通知。
( 3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 教学 [2003]3 号 ) 执行。体检时间安排如下:
时 间 | 所属单位 | 地点 | 要 求 |
4 月 20 日 (周一)下午 12:30--3:00 | 光电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 软件学院、自动化学院、 信息材料与纳米技术研究院、 理学院、传媒与艺术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 三牌楼 校区 门诊部 |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推荐免试生除外)必须按指定时间到我校门诊部进行体检,自备体检费 20 元和一张 1 寸免冠照片。 体检前注意休息,午餐要清淡(不要吃荤菜、鸡蛋、牛奶、豆浆等)。 |
4 月 21 日 (周二)下午 12:30--3:00 |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
( 4 )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 4 月 17 日上午 10 点前参加复试的同等学力(大专、成人应届本科)考生到我校研究生招办(综合科研楼 504 室)报到,核实加试科目,下午加试 ( 笔试 ) 。
四、录取的基本要求
1 、录取原则;我校各专业均实行差额复试,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2 、录取要求:复试成绩包括专业课笔试 100 分、综合面试 100 分、英语口语 25 分、英语听力 25 分,满分为 250 分。
录取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 150 分,其中笔试≥ 60 分,综合面试≥ 60 分,英语听力和口语≥ 30 。各相关学院严格按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招办审核。
考生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4 、对于我校未录取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和基本要求的,可持接收院校研招办开具的正式调剂接收函办理有关转档手续。
附件一: 专业复试分数线 ;
附件三: 校外考生调剂报名信息表 ;
附件四: 各学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9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