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录取名单
根据南京大学2018年博士生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办法,南京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确定(拟录取名单见附件1),公示期10天。请在拟录取名单中的考生,按照以下要求完成体检、调档、政审、签定向协议等手续。
二、体检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凡被招生单位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必须体检合格。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可在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查询,不做乙肝项目检测)。
考虑到考生的实际情况及录取进程,请已被我校报考院(系)拟录取的考生(包含硕博连读类考生)尽快按以下要求体检:
请到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参照附件2),并于5月25日前将体检医院签字、盖章的体检表寄送到南京市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23,联系电话:025-89683251,只接收邮局挂号信和EMS。
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已提交过体检表的直博生,不需要再次体检。
三、调档及修改录取通知书寄送地址
请在4月24日-5月6日期间,登陆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博士录取系统(http://219.219.114.101/gts2018/Lqgl/Lqmdcx.aspx,须用IE浏览器并关闭“阻止弹出窗口”功能),查询录取信息。
各位考生登录该报名系统的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密码为出生日期。
所有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除被本校本院系录取的学生外)以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非在职的考生,请登录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博士录取系统(http://219.219.114.101/gts2018/Lqgl/Lqmdcx.aspx)打印自己的调档函及思想鉴定表(点击“打印调档函、政审表”界面),其中调档函有红色印章,请选择彩色打印机打印。档案及思想鉴定表的寄送地址及时间详见调档函。
所有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我校将于5月上旬以挂号信方式寄出定向协议,请于5月31日前将单位签字、盖章的定向协议寄送到南京市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行政北楼911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编:210023,联系电话:025-89683251,只接收邮局挂号信和EMS。
请所有拟录取的考生于5月7日前登录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219.219.114.101/gts2018/Lqgl/Lqmdcx.aspx)填写联系方式,如需更改接收录取通知书的地址务必准确填写新地址。对于及时完成调档、政审或签订定向协议、体检合格的考生,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底发放。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