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名单
考生编号 | 姓 名 |
102841212411942 | 魏大力 |
102841212411939 | 田春秀 |
102841212512117 | 蔡晨阳 |
102841212503010 | 高 雅 |
102841212512112 | 张雅文 |
102841212411931 | 李 玉 |
102841212402955 | 杨 杰 |
102841212411956 | 徐 敏 |
★ 由于时间较紧,请考生见到名单后务必尽快与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电话联系,以最后确认名单,我们将不另发复试通知了。联系电话:025-83686232,联系人:刘老师
二、复试办法
1、资格审查、成绩核查、信息核对、交复试费
复试前,我院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成绩核查、信息核对,并收取复试费(80元/人)。未通过我院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须携带学生证或毕业证书、身份证、准考证(均须原件)、考生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于复试前到我院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及收费时间:3月28日上午8:30-10:00(过时不候)
资格审查及收费地点:化学楼三楼报告厅
2、综合面试 (100分)
时间:3月28日下午2:30开始
具体安排见化学楼门厅公告栏
3、英语听力测试(50分)
测试时间:3月29日上午8:30-9:30
测试地点:逸夫馆III-101
4、化学综合笔试(150分)
笔试时间:3月29日上午9:40-11:40
笔试地点:逸夫馆III-101
三、复试体检安排
请按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安排参加体检。具体见《南京大学二○一一年硕士生录取工作意见》中相关内容
四、录取方法
严格执行差额复试,按照1: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后,按复试成绩加初试的两门专业课成绩在全院范围内重新排序,最后确定录取名单(综合面试与英语听力成绩之和低于90分者不予录取)。
五、入校后的宿舍安排
请见《南京大学二○一一年硕士生录取工作意见》中相关内容
★ 未尽事宜请见《南京大学二○一一年硕士生录取工作意见》及附件,各位参加复试的考生请务必认真阅读、理解,并按照其要求,提前做好准备。
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1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