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该细则是在“南京大学200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复试后给出复试成绩,结合初试成绩,根据课题需求等多方面的考虑,并根据各导师名额分配,最后确定录取名单。
2. 复试时间为3月17日上午9:00。
3. 复试形式及分数
a) 复试包括综合评价(含听力和口语是否合格)和复试评定(百分制)。复试评定总分为100分,分为3部分。综合口试50分、综合素质测评20分、外语听说阅读测试30分。
b) 复试时间为30分钟左右。
c) 由各专业方向按照院统一要求组织有招生教师参加的三人以上考评小组进行(复试小组成员具有教授职称,没有亲属报考本学科、专业博士生)。各专业有一名擅长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的教师负责综合测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
d) 外语测试包括个人陈述、临场回答问题、专业阅读及口译。阅读/口译统一使用院提供材料。要注明听力与口语是否合格。
e) 综合口试包括自我表述、对本专业的认识、备选题中抽题答题及考评小组当场出题答题四部分。主要根据培养要求考核考生对环境科学/工程的基础知识叙述表达能力及对所学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及综合回答问题能力。
f) 综合素质。指气质、活力、应变、表达、综合思维等是否具有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g) 每个人单独面试,按照外语测试和综合口试的顺序进行。
h) 复试过程全过程录音。
i) 复试成绩低于75分不得录取。
j) 统一使用院制定的表格,保留原件。
4. 复试程序
k) 复试开始前各教研室宣布注意事项,并认真检查每位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学位证原件是否与考生一致。
l) 注意查收每位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专家推荐书(两份)、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论文(附评议书)、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自我评价等材料,这些材料也将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m) 外语口语和综合口试由各教研室掌握
5. 同等学力加考科目
n) 环境规划与管理方向:环境影响评价的理论与实践、城市生态学进展
o) 环境生物学方向:环境生物技术、环境微生物学
6. 复试地点
环境科学专业环境生物方向: 3月17日上午9:00 科学楼1101室
环境科学专业环境化学方向:3月17日上午9:00科学楼1104;614室
环境工程专业: 3月17 日上午9:00 科学楼 809室
环境规划与管理专业:3月17日上午9:00 科学楼14楼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