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讨论决定,2013年度政府管理学院海辰奖助学金的评选安排如下:
一、奖学金评选条件
1、 遵守校纪校规,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 学习成绩合格。
3、 热心为学院服务,对学院工作大力支持,做出较大贡献。
4、 积极组织或参与年级或班级活动,表现突出。
二、助学金评选条件
1、 遵守校纪校规,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 学习成绩合格。
3、 家庭经济困难。
三、评选对象
1、 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本院全日制学生;2013级学生如表现特别突出,也可参评。
2、 助学金评选对象为本院全日制研究生。
四、奖励标准
1、 奖学金:
一等奖:1000元/人,不超过30人。
二等奖: 500元/人,不超过30人。
2、 助学金:1000元/人,不超过15人。
五、评选流程
1、 个人申请。需填写申请表,下载地址见附件1。2013年12月6日之前将申请表交至院学工办。
2、 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可推荐人选,但各不超过5名。推荐人选需填写奖学金申请表(见第1条)。
3、 学院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将于12月10日左右公示评定结果。
4、 12月15日之前完成本次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
六、特别说明
1、 已申请过学校助学金而未入选的同学,如申请本次助学金,需与辅导员联系确认相关材料齐全即可;否则,需补交相关材料。
2、 申请助学金评选的同学参照学校评选要求,提供个人材料(申请表见附件2)。
3、 本次奖助学金评选解释权归政府管理学院学工办。
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3.11.28
附件1:海辰奖学金申请表格.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