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28
法语语言文学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1.硕、博士研究生应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备严谨的科学态度和优良的学风,为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做贡献。
2.博士研究生应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了解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最新动态,能独立承担与本学科相关的研究课题和教学工作,学位论文要有创新,在深度、广度上达到学校的规定;硕士研究生应掌握一定的理论知识,了解本研究领域的学术新动态,能够胜任与本学科有关的研究工作和专业课教学工作,学位论文在语言、内容、形式上达到相应的要求。
3.硕、博士研究生均应掌握基本的研究方法,了解并遵守学术研究的一般规范。
4.硕、博士研究生均应熟练掌握工作语言(英语),具有在较高层次上应用该语言的能力,并熟悉掌握一门第二外语(英、德、日、俄),能阅读所学专业的资料与文献。
二、招生对象
1. 硕士研究生:本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已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或同等学历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合格,并经复试合格者。
2. 博士研究生:本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或同等学历者,经博士生入学考试(笔试、口试)合格者。
三、学习年限与研究方向
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二至二年半,研究方向为:法语语言学、法国文学、符号学、翻译理论与实践、中法比较文化与比较文学。
博士研究生学习时间一般为三年,研究方向为:翻译理论、符号学、法国文学。
四、培养方法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在第一学期内进行师生双向选择。导师确定后,由导师制定培养计划,并负责专业培养工作。博士研究生入学后,由导师负责成立博士生培养指导小组,制定培养计划,由导师与培养小组共同负责培养。同时,根据中法政府教育合作协定,采用导师负责制,与法国有关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
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把重点放在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与应用价值的研究之上,鼓励研究生在学习过程中采用新方法、新手段,阐述新思想、新见解,培养从新的视角分析与研究问题的能力。
所授课程根据不同的类型与性质采取相应的授课形式,如:课堂讲解与讨论、课外阅读与研究报告等。鼓励研究生拓宽研究视野、了解最新的学术动态。
在培养研究生的文化素质的同时,注意培养其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身体素质。
五、课程设置
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A、B、C、D四大类。A类为全校公共学位课程;B类为外国语学院以一级学科为基础的学位课程;C类为二级学科法语语言文学专业学位课程;D类为本专业的方向选修课程。
硕士研究生仍实行学分制。学生总学分数不得低于32学分。A、B、C类及跨一级学科选课的总学分不得超过22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