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02
一、报考条件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 20%。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 4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3门全国联考。
三、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005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版)。
四、专业学位代码
490100。
五、培养单位及联系电话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MPA 教育中心,025-83597428,83686160,83686151。
六、培养费标准
暂定 3万元/人。
七、招生名额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 120名,南京大学苏州研究生院80名。
- 附件9:南京大学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